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07/1/22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8月25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赵健受市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05年财政决算和2006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36票同意,2票弃权。
  会议认为,市政府的报告对2005年的财政决算和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具体,实事求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收支迈上新台阶,实现了收支平衡,保证了我市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重点财政支出。今年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执行情况良好,在支出结构上也更趋合理,特别是在大力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促进了全市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会议指出,应该重视我市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支出比例和规模不尽合理,支出管理力度不够大;政府采购规模占财政比例不够高,政府采购工作不够规范,部门预算需进一步规范细化等。针对上述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继续改进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强化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同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支出管理,对重点专项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强化预算的约束力,保证资金使用规范化。特别是对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立项论证要科学,下拨时间要及时,要集中支持重点项目,并加强项目的跟踪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积极推行政府采购预算,着力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针对目前出现的政府采购范围过窄,政府采购目录偏重于办公设备用品和办公相关的服务等问题,调整采购规模、范围和职能。要规范政府采购的程序,保障其规范运行。
  三、严格控制政府性负债建设行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坚持政府投资“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坚持依法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坚持“权、责、利”和“借、用、还”相统一,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办法,细化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财政监督。
  五、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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