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征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工作评议意见的汇总情况(书面)

发表时间 : 2007/2/12 来源:郑州人大网

(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参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增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拓宽人大代表参加工作评议的渠道,提高评议的民主性和公开性,更好地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选工委6月初向驻郑全国、省及市人大代表印发了征求意见书,采取无记名方式,广泛征求代表对市商务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意见。截止7月上旬,我委共收到65名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书。经汇总情况,三个被评议部门的工作得到了多数代表的充分肯定。代表们认为,他们能够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履行职责,贯彻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同时,代表们还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归纳整理,共提出了28条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相同的合并),其中:24名代表对市商务局提出了12条建议、批评和意见;20名代表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了8条建议、批评和意见;46名代表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了8条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将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汇总情况报告如下:
  一、代表对市商务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招商引资的增长速度不够快,总量不够大,投资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政府服务能力需进一步增强,主要表现在政企沟通渠道不够畅通,政府个性化服务和响应力不高,“四乱”现象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需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继续完善投资硬环境的同时,进一步在改善软环境上下功夫,提高全方位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行政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发展郑州经济;(4名代表)  招商引资的业绩考核不够科学,建议制定新办法,确定落实招商引资的任务和目标,督促落实优化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发挥企业在招商引资的主体作用;(3名代表)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招商引资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要平等,缩小区域政策差异。(1名代表)
  (二)着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引进外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1名代表)  利用外资一定要结合城市的实际情况,以可持续发展的态度进行审查立项;(1名代表)  提高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质量,加快信息化建设,搭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平台,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咨讯;(1名代表)  利用外资要结合我市优化产业结构和节能降耗,一定要防止高污染企业和影响环境大的项目,加大对低能耗、无污染项目的引资力度。(2名代表)
  (三)鉴于各县(市)区对外开放工作发展不平衡,建议针对各县(市)区的薄弱环节实施重点帮扶,畅通对外开放渠道,使其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1名代表)
  (四)郑州市在商品流通市场建设方面有许多好的经验,而国家实行内外贸由商务部门统一管理,建议市商务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强对六县(市)商品流通及城乡市场建设方面的指导和帮助。(1名代表)
  (五)郑州自古有“商城”之称,如今一些国有商场走的走,破的破,卖的卖,市商务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1名代表)  郑州商业发展物流充足,市场繁荣,但精品知名品牌在全国影响不够大,需要市商务局积极参与,注重商业网络规划和建设,进一步做大做强商业企业,为加快郑州商贸建设提供优质服务;(3名代表)  建设“商城”的成效再明显一些;(1名代表)  督促落实商家的售后服务工作,确保商品消费增长。(1名代表)
  (六)对民营企业积极支持和帮助不够,有时有推诿现象。(1名代表)
  (七)在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方面,要严格要求,规范行为,加强廉政教育,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4名代表)
  (八)应注意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基层情况;多研究分析国际商务形势,特别在对外经济方面的工作,应有前瞻性和创新性。(1名代表)
  (九)不参加省商务厅的有些重要会议,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上级有关政策,如优惠政策、外贸发展基金、中西部发展基金、高新技术发展基金等,希望今后要多掌握情况,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1名代表)
  (十)要在加强商务工作宣传,扩大商务工作影响,树立商务工作形象上加大力度;(1名代表)  加大对政策法规宣传,对企业出口形势和贸易形势指导分析,促进外贸工作快速发展。(1名代表)
  (十一)需要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多方面协作,培育和支持企业加大出口,改变我市与周边省会城市的落后局面。(1名代表)
  (十二)内贸一块从经委移交商务局后,有人没车没经费,市商务局应该为市委、政府当好参谋,提好建议,从机制上确保权能配套,为基层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1名代表)
  二、代表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1名代表)  为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对新密市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1名代表)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民族宗教系统干部职工及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法制意识。(1名代表)
  (三)建议结合郑州实际,制定一些地方性政策法规,指导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开展。(1名代表)
  (四)这几年来,我市中牟、新郑、巩义、荥阳相继出现一般的治安事件演变成大规模的回汉民族对抗,处理周期长,耗资金多,后遗症多,民委部门在加强民族教育过程中作用发挥不好;(1名代表)  民委理应处理好各民族之间的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加强民族间合作,但从实际情况看,民委近两年的工作极不到位,在民族矛盾调解上做得不理想;(2名代表)  继去年中牟发生回汉矛盾之后,今年初又发生新郑回汉矛盾,社会上传的沸沸扬扬,希望加强这方面工作,不要再发生这种影响稳定和大局的事件;(2名代表)  一如既往坚持原则,按法办事,为保证各族之间的安定、团结,履行好职责,工作细致,尽好义务;(2名代表)  要进一步发挥作用,党的民族政策不能扭曲,对回民群众不能一味迁就,要加强教育,长抓不懈,提高其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尤其要加强法制和法纪教育,尽量减少民族纠纷,减少恶性民族事件的发生,及时严惩破坏民族团结的不法分子,不能因为求稳怕乱就不依法办事,让少数民族的个别人成为法外公民,这涉及党、政府、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权威和形象,涉及社会大局的长治久安;(5名代表)  希望今后进一步重视少数民族问题,尽快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解决回汉矛盾和纠纷上有明显举措。(1名代表)
  (五)建议依法加强全市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等活动,在影响社会稳定上加大工作力度,协助好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1名代表)
  (六)民族事务工作必须执行国家的民族政策,工作要耐心细致,真诚相待,多想好办法,多办好事,积极地挖掘好、保护好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1名代表)
  (七)大力开展民族宣传教育活动,倡导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合作;(1名代表)  加大宣传民族法规和民族政策,广泛宣传民族知识,维护好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社会氛围。(1名代表)
  (八)应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和友谊,切实解决其中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1名代表)  宗教问题是社会的热点问题,建议对基层群众所提出的一些问题,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及时办理,若不能办的就多做解释工作。(1名代表)
  三、代表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郑州市食品药品市场混乱,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生活质量,突出表现在:假冒伪劣商品多,过期食品药品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失职失责,没有按照职责积极作为,没有严格依法行政,没有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听不进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批评意见,不能正确接受监督,致使市场管理混乱,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希望其以这次评议为契机,转变观念,加强监管,让人民群众满意;(2名代表)  对药品市场部分环节和领域监管尚不到位;(1名代表)  目前,市场上的食品卫生状况令人担忧,伪劣食品充满市场,现正向农村市场蔓延,药品管理比较乱,对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不力。(1名代表)
  (二)从构建“和谐郑州”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和药品的监管,通过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25名代表)  吸取“哈二”药厂假药事件教训,加大药品市场部分环节和领域的监督力度,拓宽覆盖面,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实行“缺陷食品招回”制度,加大食品查处力度;(1名代表)  目前存在工作还不够彻底现象,如一些游击性的小作坊,生产地点隐秘,生产的食品卫生情况差,但只要有关部门心理装着老百姓,就一定能够铲除这些不法分子,还老百姓一个安全保障;(1名代表)  严厉打击食品犯罪行为,杜绝各类食品添加剂的泛滥,威慑一切食品药品犯罪行为;(1名代表)  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的卫生管理;(1名代表)  加大对小食品的监管,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1名代表)
  (三)目前社会存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为监督和管理部门应该怎么做,应是该下功夫解决的课题;(1名代表)  药品到了消费者手里价格成几倍、几十倍增加,使老百姓看不起病,吃不起药,这显然与政府的意愿不符,希望在药品价格上多做工作,从源头上抓,抓住中间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抑制药价,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6名代表)  某些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虚高,应加强价格管理,积极探索改革药品价格管理方式,检查价格执行情况,调整并降低药品价格,加大力度解决药品虚高定价问题和药品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1名代表)  加大综合整治药品价格、虚假广告、保健品市场等,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联系配合,协同作战,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和谐、权威、高效的监管机制;(1名代表)  加强对保健品市场进行系统管理,改变老百姓对保健品即是药品的误区;(1名代表)  目前医药销售点太多,特别是医院门口全是药店,乱拉顾客,影响不好,因此设立医药销售点时要考虑距离范围,以方便群众为宜;另外,最近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限制,希望认真做好这方面的工作。(1名代表)
  (四)郑州一些都市村庄,黑诊所十分活跃,有的黑诊所使用和出售假冒伪劣或过期药物,一些群众因这里价格便宜就医,结果造成病没看好,还花了很多钱,建议对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不允许大量购买药物,同时对药品的流向进行登记管理,从源头上遏制假药和过期药的流通,遏制黑诊所的滋生蔓延;(1名代表)  农村小诊所、小药店有过期药品出售,加大对制售假药的打击力度。(1名代表)
  (五)对药品批发企业变相出租《许可证》、零售连锁企业连而不锁及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出租柜台等治理的力度不够大;(1名代表)  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广告;(1名代表)  对医疗机构抽检药品时,程序更规范一些。(1名代表)
  (六)希望药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振奋精神,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1名代表)  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机构;(1名代表)  优化经济环境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创新;(1名代表)  加强队伍建设,改进设备与监测能力与水平;(1名代表)  进一步加大行风建设,提高群众的满意度;(2名代表)  执法中有不文明行为,应规范内部管理,注意形象:(1名代表)  拓宽思路,创新方式,更严格执法;(1名代表)  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法规,加大执法力度。(1名代表)
  (七)多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名代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名代表)
  (八)多与代表联系,多听群众呼声,把以后工作做得更好;(1名代表)  对代表议案、建议,力争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1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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