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书面)

发表时间 : 2007/2/12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10月2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委主任  丁爱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市的县(市、区)人大于2003年初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市乡(镇)人大于2002年初进行了换届选举。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乡级人大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2004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按照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全省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4月30日期间同步进行。根据上级人大决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请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全市县(市、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拟安排在2006年12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一并审议。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