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参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工作要点和《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由九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工作评议视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尚有勇的带领下,于10月9日至10日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工作基本情况
依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2006年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视察组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和6县(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参加的工作评议大会,尚有勇副主任进行了动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希悦作了工作报告。随后,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参加投票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54人,满意53票,基本满意1票。会后,视察组分三个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和召开小型座谈会的方式,认真听取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视察组又征求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和市政府主管领导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的意见,并审阅了选工委征求三级人大代表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比较客观全面地了解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本情况。
二、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情况的评价
省、市有关领导和参加谈话的同志认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局上下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我市食品药品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使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多项综合性指标走在全省前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汇报实事求是地反映了该局近年来的工作情况,既谈到了成绩,也找到了不足,视察组同意工作汇报的内容。
(一)改革创新,求真务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得到加强
1.加强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保障用药安全
积极监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切实规范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积极依法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GMP和 GSP工作。截至2005年6月底,全市共有44家药品生产企业取得了GMP认证证书。截至2005年12月底,共有68家药品批发企业、24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取得了GSP认证证书。GMP和 GSP的监督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药品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保证水平。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广泛动员、依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行为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该局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认真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促进我市药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深入开展了药品流通环节“纠违规促规范”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监督检查各类涉药企业81686家次。扎实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截至今年9月底,市、县局共监督检查药品生产企业85家次,药品批发企业68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31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1032家次,各类医疗机构4133家次。累计对18家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限期内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8家企业进行了查处。
为提高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的保障水平,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的效果,该局从2004年开始,按照积极探索、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基本思路,大力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药品监管网(以下简称“两网”)建设。目前,全市104个乡(镇)全部建立了药品协管站,1641个村设置了监督信息员,覆盖率达84%。1563个村实现了药品连锁配送进村,覆盖率达80%。今年初,巩义市被国家局确定为全国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试点县(市)。“两网”建设的全面推进,有效解决了农民用药质量得不到保证的问题。
2.健全管理体制,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方面积极创新。该局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先后成立了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和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站,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实现了组织领导、部门参与、机构、人员、经费“五到位”,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机制和体制保障。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方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组织起草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等7个文件和《郑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责任制》等9项制度。
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4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开展了对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农村食品、城市儿童食品、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等28项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该局连续3年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了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在2005年国家八部委对35个大中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河南省食品安委会对省辖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中,分别取得了第12位和第2位的优异成绩。
3.机构改革顺利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跨上新台阶
2001年12月1日郑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根据省政府关于组建县级药品监管机构的精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协调,努力争取市政府和6县(市)、上街区政府的对药品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切实推进6县(市)、上街区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工作。截至2002年7月,市属6县(市)、上街区药品监管机构全部组建到位。根据省局、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分别完成了药检所人员和公务员考录及财务上划的各项工作,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基本完成。2004年10月21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建后,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该局积极督促协调6县(市)、上街区政府在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时又成立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人员、经费逐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4.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能够带领大家艰苦创业、团结奋进,为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在班子建设上,每位班子成员都能紧紧围绕清正廉洁、务实高效、勇争一流的领导班子建设目标,切实加强学习,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使该局领导班子的号召力、战斗力、凝聚力得到了加强。在县级局领导班子建设上,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落实德才兼备的“四化”标准、任人唯贤、宁缺勿滥等基本原则,较好地解决了局领导班子的配备问题。该局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工作进展顺利,行风评议位次每年均有前移,2005年在51个市直单位中位居第19位,比2002年前移了25位。
(二)依法行政,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
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近5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制定了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行政执法工作的规章制度30多项,基本涵盖了行政执法的全过程。由于制度的逐步健全与完善,执法行为得到规范,至今,未出现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行为的现象。另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进行分解,明确了执法职权及执法责任,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进行管理和考核。该局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进行法律知识授课辅导、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形式,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在省局组织的《药品管理法》知识竞赛中,郑州市执法代表队和涉药单位代表队分别荣获第一名、第三名和优秀组织奖。
按照有案必立、立案必果的原则,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和规范了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2002年1月至今年9月,全市累计查处各类药品违法案件5776起。其中,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44 起,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6 起。2004、2005年该局先后有11人分别获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打假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该局主动邀请市人大及有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部分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工作,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争取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加强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主动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人大代表沟通,认真答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人大代表,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详细汇报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他们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吃透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具体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条件具备的立即办理,经过努力能够办的限期办理,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向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代表解释清楚,取得理解。5年来,该局办理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3件,满意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力度还不够;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和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三)监管任务重,而执法力量相对薄弱。
四、几点建议
(一)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监管力度,大力整顿和规范我市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督体制,强化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对食品监督的综合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统一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以实际工作体现综合监督、组织协调的权威,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三)充实监管力量,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培养,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
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视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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