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

发表时间 : 2007/2/12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6年10月24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贺广勋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汇报市人大代表《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议案的办理情况。
  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柴清玉等18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议案,对此,赵建才市长高度重视,李柳身常务副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了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责成市发展改革委抓紧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党中央应对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短缺、能源紧张、生态环境负荷日益加重的新形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认真做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在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实施。《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郑州市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意见》、《关于加快节约型社会肄设的买施意见》、《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方案》等措施相继出台实施,对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二是企业清洁生产稳步推进。到2005年底,全市清洁生产总投入达32.4亿元,共完成了冶炼、电力、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40余家清洁生产企业的试点工作,创建省、市级绿色企业30余家。三是节水工作进展顺利。制定了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到2005年底,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四是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积极组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建设。到2005年底,全市共认定150余家资源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和回收企业,其中生产性企业达80余家,已初步形成了以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为主业的回收利用产业。五是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逐步推开。新郑、巩义、上街等县(市)区循环经济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选择了2个县(市、区)、6个园区、30家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建设,200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目前荥阳市和登封工业园区已经分别列入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和全省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六是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截止2005年底,中心城区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能力达51万吨/日,六县一区污水处理工程已开工建设,部分县(区)建成投入运行。2005年,城区大气环境二级以上天数为300天,二级率达82.2%。七是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2005年,森林生态城建设投资1.2亿元,新增造林面积25.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4.9%。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已获国家批准并颁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市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资源型加工产业仍占主导地位,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高技术含量产品、名牌产品和自主创新产品少。国有经济比重大,非公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竞争力较弱,区域工业发展不协调。二是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工业结构仍然是以能源和原材料的生产加工为主,以资源型(资源开发型)为主,化工、建材、机械、耐火材料等传统产业总体工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问题较为突出,落后产能的整顿治理工作任务艰巨。四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不够,建筑节能实施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等。五是有关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规尚不健全,政策尚不配套。这些问题在今后的经济生活中,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个解决。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根据国家、省的要求,我市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近期需要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能源节约。一是认真实施国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尽快完成《郑州市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切实抓好节约和替代石油、热电联产、余热利用、建筑节能、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7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节能。突出抓好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万吨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尤其是抓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涉及我市九家企业的节能工作,并选择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必须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降耗目标和措施,加强跟踪和指导。三是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推广使用高效、低耗、环保、节能的运输车辆,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旧汽车。取消一切针对小排量节能环保型汽车的限制。加快淘汰落后农业机械,开发和推广节能农业机械。四是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推广节能型建筑材料的应用,推动现有住宅、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启动低能耗、超低能耗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五是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组织实施冰箱、空调能效标识制度,监督检查生产和市场环节能效标识执行情况,促进高效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加快淘汰落后产品。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夏季空调室内温度最低标准。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柴节煤灶。六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不断推进生物质能源、太阳能项目建设。抓好秸秆发电、垃圾发电项目。在农村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七是强化电力需求管理。加强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制定有效的激励政策,加大推行力度,鼓励节约用电。八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节约用水
  一是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研究提出我市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关政策,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组织实施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示范工程。二是推进城市节水。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进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推广节水产品的应用,加强用水计量。推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分质供水,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三是推进农业节水。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小流域治理。推广使用农业节水灌溉新技术,搞好渠系配套工程,修复改造防渗渠道。四是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在高耗水行业中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水利用效率。加大节水治污、兴建一批节水技术改造示范工程。五是加大节水设备和器具的认证、市场准入和推广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淘汰、更换单位和家庭已经投入使用的非节水设施、器具,禁止销售和新安装使用明令淘汰的产品。六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强化取水许可审批,完成城市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和水资源管理公共信息查询系统建设,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七是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实行用水、节水评估和水资源论证制度。
  (三)积极推进原材料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
  一是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使用再生材料,减少损失浪费,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二是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在建筑行业推广使用钢模型板、架板,鼓励建筑、造纸、木材加工等行业利用木材代用品。三是研究实施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关于禁止过度包装的政策措施及生产者的包装回收义务。落实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措施,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的推广力度。四是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矿产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率、回采率和选矿回收率。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制止和杜绝滥采乱挖,保持适度的开采规模。五是推进废物综合利用。以煤矿瓦斯利用为重点,推进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综合开发利用煤、铝土矿等共伴生矿资源。以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和冶金、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六是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网络体系。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重点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七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推行农资节约。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及秸杆气化、固化成型、发电、养畜技术。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四)强化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一是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问题的通知》,抓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利用规划,健全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完善土地使用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二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整理工作。指导村镇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继续抓好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工作,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抓好标准农田建设,增加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加大闲置土地回收处置力度,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空心村”治理力度,盘活土地存量资源。在工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大力推广应用多层标准厂房,严格限制建造单层厂房,提高容积率和单位土地投入产出强度。四是进一步限制毁田烧砖。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进一步治理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现象。按照全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要求,到2007年底以前,全面实现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五)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积极推进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力口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尽快制定我市循环经济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循环经济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六)加快节约型机关建设
  要强化节约意识,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禁公用经费超支和铺张浪费行为,扎扎实实地做好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各项工作。努力节约办公用品开支,突出抓好节约用电工作,切实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降低公务用车消耗,大力实施政府节能采购。
  (七)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树立“生态优先、持续发展”理念,加强人口管理、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生态与人居环境的持续优化。注重水环境和废弃物污染治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大力实施生态建设工程,恢复生态功能,提高环境承载能力,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
  (八)完善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指导。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内容,抓紧编制和实施《郑州市节约能源规划》、《郑州市资源综合利用规划》、《郑州市建筑节能规划》、《郑州市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规划》、《郑州市节约用水规划》、《郑州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二是推进科技进步。研究制定我市《节约型社会技术标准体系》,组织制定公共设施、宾馆饭店节能技术标准规范,在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节能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贯彻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节能降耗标准。三是健全法规体系。跟踪国家节约资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情况,加快研究制定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处理、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回收处理、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建立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健全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完善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体系。四是制定配套措施。加强节约型产业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和科技政策研究,建立完善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政策激励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油、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体制改革,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进程。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对重点企业和宾馆、饭店等重点单位,要加强资源节约标准、规定的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关停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从源头上严把审批关,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六是加强领导协调。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全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负责日常工作的召集、组织和协调。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之中。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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