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郑州人大工作正文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 : 2007/4/11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2007年2月5日在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郝建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是全市人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奠定良好开局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郑州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务实为民,在发挥代表作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决定重大事项、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郑州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要求,对人大常委会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至关重要。为了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常委会把2006年确定为“代表履职年”,积极探索做好代表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从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入手,增强代表工作活力,使代表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常委会在深入学习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充分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市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意见》,市委以[2006]25号文件进行了转发。《意见》认真总结了市人大常委会成立27年来我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对于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做好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需要,重新制定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对代表视察题目的选择、视察的准备、视察的组织和视察成果的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提高代表视察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这既是对代表行为的规范,也是人大代表向选民做出的承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地方人大和媒体评价为“一项创造性的工作”。
  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了保障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常委会组织驻郑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58人分成8个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对跨越式发展的八项重点工程进行了视察,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八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了48次专项视察,共参加代表600余人次,了解真实情况,提出了一批价值较高、操作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为常委会审议议题和政府改进工作提供了依据;坚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共有75名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为保障代表知情权,在继续向代表寄送《中国人大》、《人大建设》、《常委会公报》和《郑州人大工作》的同时,还向代表寄送了常委会工作安排、年度立法计划等材料;制作了人大代表专用信封,为代表开辟了反映社情民意的便利通道;印发了《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和代表专业组活动计划登记表》、《代表活动组和代表专业组活动情况反馈表》,督促代表活动组和专业组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召开了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和代表活动组、专业组组长会议,部署工作,交流经验,推动代表工作深入开展;坚持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制度,在全体代表书面述职的同时,组织69位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的监督。对2005年度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了表彰。
  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各工作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了解代表的想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二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请领衔代表和办理单位负责人参加,面对面沟通情况,共同研究办理意见;三是常委会精选20件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四是将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建议,退回有关部门重新办理。代表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及闭会期间所提出的534件建议,已经办理完毕525件,9件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的,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实际落实率比往年有较大提高。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6件代表议案,有5件已经办理完毕,1件正在进一步办理落实。
  进一步密切同代表的联系,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意见》,并认真落实。进一步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制度,对代表反映的关于加强网吧管理、改进公交工作、加大索须河治理力度、保障种子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反家庭暴力妇女救助中心、尽快打通兴隆铺路和丰乐路、提高城中村改造建筑容积率及政府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等9个问题,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加强检查督促,促进问题解决。通过这些工作,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常委会还邀请90位公民旁听了常委会会议,拓宽了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扩大了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化。加强对县(市)区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障了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地方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市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部、修订2部。
  为了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切实推进廉政建设,制定了《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预防职务犯罪中应当履行的职责、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预防与减少职务犯罪,保证国家公务人员廉洁奉公,推动我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将发挥重要作用,条例把新闻媒体作为监督主体之一单独列出,规定“新闻单位应当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受到广泛关注和肯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刊文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审议通过了《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对于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保护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定了《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禁放”改为“限放”。这三部法规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07年1月1日实施。常委会对《郑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通过了《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修订了《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对《郑州市国家级开发区条例(草案)》、《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对《郑州市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条例(草案)》、《郑州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常委会还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反洗钱法、反垄断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合伙企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12件法律法规草案征求修改意见,及时整理上报。
  实施依法治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对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会遵循不与宪法法律相抵触、具有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原则,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使立法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立法为民。围绕市委工作的重点、政府工作的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等形式,选准选好立法项目。《郑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郑州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都是根据代表议案列入立法项目的。
  二是坚持开门立法。对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法规草案通过新闻媒体全文公布,对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和不同看法,采取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和立法座谈会等形式广纳民意,努力做到科学合理地规范管理部门的权力和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是探索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新途径。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进行了公开招标,在全省首次探索了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的新途径,扩大了社会力量对立法的参与,受到省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是加强立法民主化、科学化的制度建设。为规范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工作,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明确规定了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编制程序。为促进立法工作规范化,制定了《郑州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对法规的名称、题注、体例以及相关文件的格式、内容等都作了详细规定。为及时发现和纠正法规制定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评估办法》,明确规定了地方性法规评估的原则、拟进行评估的项目和评估的主要内容、方式,初步建立了我市法规评估制度。
  三、突出监督重点,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找准人大依法监督与“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结合点,选准题目,抓住关键,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一年来,组织检查了中小企业促进法、人民防空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郑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13件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农村公路建设管理、经济案件侦查、农民工权益保护、市级非税收收支、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市本级2006年财政收入预计超收情况及安排意见、防汛准备工作等17个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并认真监督落实,支持和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制定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明确规定了执法检查的项目确定、人员组成、组织实施、成果运用、追踪监督,增强了执法检查的效果。作出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要求被审计的单位在审计结论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审计机关,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确立了整改问责制度,并在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首次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06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明显好于往年。
  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跟踪监督。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是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常委会高度关注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为建立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长效机制,从2004年开始连续三年对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进行了跟踪监督。在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常委会领导和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到劳务市场、砖瓦窑场和建筑工地进行明察暗访,找准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使我市农民工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常委会高度重视解决城市中小学生入学难问题,在2005年启动立法程序保障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监督支持政府新建22所中小学校的基础上,采取听取报告、视察调查等方式,对新建22所中小学校的建设、招生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得到市政府的重视,保障了新建中小学充分发挥效益。
  生态环境建设关系到郑州的可持续发展,也是构建和谐郑州的重要内容。常委会抓住这一全市人民关注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对环境保护法和《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查处了一批污染案件和问题,使我市空气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在对我市实施森林生态城规划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调查、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听取审议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了森林生态城建设扎实推进。
  为了提高监督效果,常委会坚持对听取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实行表决制度。由于各方面原因,市政府《关于〈解决城乡弱势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在常委会会议上未获通过。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市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并明确一名副市长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增加财政投入、增加低保医院、实施全民医保、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大病救助基金等一系列措施,并认真落实。这种人大常委会认真监督、政府积极整改、共同为民谋利的良性互动,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因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称赞,被评为“2006年中国十大宪法典型事例”。
  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共收到群众来信1902封,接待来访2945批次。按照及时交办、综合分析、定期反馈、加强督查的要求,督促市“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依法按政策法规认真处理,促进了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
  四、积极探索创新,认真决定重大事项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常委会遵循抓大事、有作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进行了积极探索。共做出决议、决定13项,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为保证和促进市人大常委会更加规范有效地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推进和保证我市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常委会总结多年的工作经验,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经过反复论证,十易其稿,制定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为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常委会十分重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为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200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郑州市200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决议》,并就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机制提出建议,推进了政府投资项目的依法管理。
  常委会遵循突出重大事项、依法履行职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抓住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经济案件侦查、城乡公路建设管理、新农村建设、文化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决议、决定或提出审议意见,促进了这些工作又好又快地开展。为进一步推进法制建设,搞好“五五”普法工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决议》;为宣传贯彻监督法,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对外开放,作出了与德国什未林市、古巴哈瓦那市、保加利亚舒门市和福州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决定。
  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规范任前公示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完善任前见面、颁发任命书和就职宣誓制度,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全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2人。把述职评议改为工作评议,使这项工作既符合监督法的规定,也更切合人大工作的特点,对市商务局、市民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工作评议,提出评议意见,促进了这些部门的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全体组成人员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先后就物权法草案、新农村建设和监督法等内容举办专题讲座3次,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到北戴河全国人大培训中心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法律素质。坚持以人为本,亲民务实,密切联系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工作机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物流业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等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市委决策和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了重要参考。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做好规范和过渡工作,对30多件工作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完善16项,废止2项。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及时就立法、监督等工作及常委会制度建设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
  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宣传工作,撰写文章参加了全国十八城市人大工作研讨会、亚欧大陆桥沿线市州人大工作研讨会,受到好评。举办了全市人大工作研讨会,围绕做好新形势下的监督和代表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市属新闻媒体刊发人大工作新闻1000余条,中央、省属新闻媒体刊发410余条,7件作品在全国、省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评选中获奖;与郑州人民广播电台联办的《民主与法制》节目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郑州人大网站建设,较好地宣传了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成果。
  常委会在一年的工作中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依法履行职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务实为民,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这是我市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取得成绩的保证。
  各位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各项工作所取得的进展和成绩,是市委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也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不足和差距: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的组织需要进一步改进;提高立法质量、保障法规实施和增强监督实效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等。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八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统一起来,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郑州作为人大工作的着力点,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把推进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点,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郑州作出新的贡献。根据这个总体要求,要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为重点,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中央[2005]9号文件和市委[2006]25号文件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重点放在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和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上,抓住了关键,符合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实际。去年,常委会根据中央9号文件和市委[2006]2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一些配套的工作制度,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要在落实上下功夫。
  一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质量。要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提供更好的服务。在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中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意见,注重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实际落实率。在制定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计划时,充分考虑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的项目。在起草、修改和审议相关法规草案和专项工作报告时,邀请有关代表参加。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确定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二是进一步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邀请更多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活动。拓宽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的渠道,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与代表的联系,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向代表提供资料和信息的服务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视察和专题调研等工作。突出重点,选好题目,加强组织,增强视察和调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代表联络组和代表活动专业组的组织和活动方式,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更好地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等方面的作用。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和先进代表活动组活动,不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二、以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构建和谐郑州的法规为重点,把立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和构建和谐郑州的宏伟目标,给地方立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认真总结本届人大常委会前三年的立法工作,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对今后两年的立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2007年拟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其中,新制定2件:《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生态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修订2件:《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郑州市登封观星台嵩岳寺塔少林寺塔林保护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一件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法规,城市生态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事关我市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法规起草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提高起草质量,确保草案按期提请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有关工作机构要提前介入法规的起草工作,认真搞好初审,为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做好充分准备。要认真做好《郑州市国家级开发区条例》、《郑州市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条例》的起草、论证、协调等工作,在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还要启动对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工作。
  坚持立法为民、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今年,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选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法规草案中需要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重大问题,采取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或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做到集思广益,使制定的法规符合郑州实际,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努力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监督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要以实施监督法为契机,把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开展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形式。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方针,确定今年监督工作的重点:一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情况和中央支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二是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目标,对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三是围绕加强城市规划、搞好城市管理,对规划法、《郑州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工程查处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关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的专项工作报告;四是围绕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郑州,对安全生产法、食品卫生法、《郑州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设施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
  继续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年度财政投资项目报告等,督促有关方面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做好保证重点支出、规范转移支付、合理使用预算超收收入等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重大经济决策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有关方面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透明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法检查、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要采取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完成好新一年的工作任务,常委会必须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要加强政治学习廉政教育和荣辱观教育,提高政治素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和工作水平。要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全市人民的监督。要继续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研究,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工作,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强同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共同推进我市的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常委会机关要继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功能,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各位代表:郑州的明天光辉灿烂,我们肩负的任务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构建和谐郑州、实现郑州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