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4月23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福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近年来,在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中,市政府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全市消防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近年来全市消防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各级政府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市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政府总体工作目标管理,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层层签定了定性定量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划定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责任;出台了《郑州市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办法》,下发了贯彻国发15号文件加强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8项政策规定和措施。据统计,04年以来,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67次,下发消防工作文件105份;市、县、乡(镇)三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100%。仅06年,市政府就7次召开全市性会议、下发14份文件指导、部署、推进全市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并拿出100万元重奖05年度落实消防责任目标和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我市各级领导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王文超书记、赵建才市长及分管领导多次就加强消防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深入现场办公解决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队建设的重大问题。据统计,04年以来,市、县(市)、区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消防工作检查组790人次。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大
为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市政府科学地制定了《郑州市城市消防规划》,规定在实施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时,城市建设、规划等部门对消防设施实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维护“三统一”原则。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市政府又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设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同时,市政府又与各县(市)区主管领导签订《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及责任,极大调动了各县(市)区政府做好此项工作的自觉性。目前,全市66.7%的县(市)区完成了消防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87%的重点镇完成了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为提高我市城市消防设施水平和抗御火灾的能力,从2003年开始市政府每年投资1000万元以上用于消防队(站)建设,市政消火栓按照每年500个的速度递增。据统计,04年以来,全市共投入资金1.2亿元,高标准建成7个现役队站、3个合同制消防队站,购置举高消防车、抢险救援车、高喷车等各类消防车71辆、个人防护装备及特勤器材12000多件(套),新建消火栓1567个,安装消防水鹤6个。
(三)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随着城市面积的增大,各类场所和建筑不断增多,近年来,市政府不断总结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经验,准确研判消防工作形势,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城中村”等为对象的专项治理活动。公安、工商、文化、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据统计,04年以来,仅市县(区)两级政府就组织各类检查组3472个,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31次,参加检查人员13900余人次,检查单位83400个次,下发各类法律文书26.4万份,消除火灾隐患近40万处;在04年政府挂牌督办的17处重大火灾隐患、05年45处重大火灾隐患、06年10处重大火灾隐患中,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确保隐患按时全部整改。2004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3688起,特大火灾1起,重大火灾1起,死27人,伤28人,直接财产损失1200多万元;与01年―03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了35%,死亡人数下降了53%,伤人数下降了67%,直接财产损失基本持平。尤其06年没有发生一起一次亡3人以上的重大火灾事故,是15年来火灾形势最为平稳的一年。
(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日趋壮大
我市现有现役消防警力732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11‰,低于全国同等城市平均水平。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官兵疲于奔命,消防监督人员更是缺乏,消防部门很难按要求监督到位,更没有警力对非重点单位进行有效监督抽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消防部队的职能也从单一的灭火执勤拓展为参与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反恐处突,消防警力与担负的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鉴于此况,近年来,市政府采取招收合同制消防队员、消防文职雇员、整合企业专职消防队等方法,从中置换现役警力充实到防、灭火一线。目前,已组建3个合同制消防队、77个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共招收合同制队员405人,招募消防志愿者5000人,对13支企事业专职消防队进行了整合,全市1.4万余名保安队员、6800余名巡防队员经过消防专业培训赋予了消防服务职能。去年,市政府根据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年内3次召开专题会议、4次下文强力推进,在全市15个重点镇、62个一般乡镇自主建成了“四有标准”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又拿出近百万元专项资金,购置了15辆消防车和14套手抬机动泵等消防器材,配发至29个未建队的一般乡(镇)。
(五)行政部门及社会单位积极履行消防职责
近年来,随着“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能够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各部门之间能够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尤其是在近年来开展的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专项整治活动中,公安、工商、文化、卫生、教育、广电、监察等部门发挥自身职能作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特别是公安消防机构作为消防监督的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工作中尽职尽责,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市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各项规定,普遍建立了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形成了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良性工作机制。
(六)消防宣传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我市以宣传“一法一条例”为主要内容,通过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设消防专栏、专刊,成立消防宣传队、发送消防信息、设置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消防部门与共青团、教育、妇联、文化、广播电视、劳动等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了消防宣传教育的群众面;还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的教学课程,编印了《郑州市中小学生消防教育读本》、《消防安全常识》、《郑州消防通讯》等消防知识教材和各类消防宣传册,创造性地创办了全省首家消防技能学校,开展了对外来务工人员、教职员工、保安的消防教育培训。全市消防部队还积极开展消防队站开放活动,增强群众参与消防的意识,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由政府牵头、公安消防部门承办、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新闻单位密切配合的消防宣传机制。04年以来,全市受教育群众500余万人次,仅06年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播发各类消防信息15400余篇(条),其中中央级1665篇(条),省级2372篇(条)。今年春节,河南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大河报》、《东方今报》等新闻媒体,现场采访了爆竹燃放执勤点及119指挥中心的官兵,报道了“消防官兵年夜吃盒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七)消防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安消防机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忠实履行职责,坚持规范化管理,消防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程序严谨、量罚适当、法律文书规范、执法公正。05年,全市消防工作在行风评议中群众满意率位居全市74家参评单位榜首。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在认真做好消防监督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同时,结合火灾形势,进一步强化灭大火、打恶仗的意识,大力开展了岗位练兵、军事会操、业务技能比武等活动,去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全国消防部队执勤岗位练兵先进支队”。广大官兵积极参加灭火救援,在血与火、生与死的考验面前,发扬牺牲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消防部队共参加扑救火灾4460余次,抢险救援2700余次,出动警力13.5万余人次,抢救遇险、遇难人员756人,保护财产总价值近3亿多元。成功处置了“3.12”正弘时代广场火灾、“7.7”黑朱庄房屋倒塌、“10.8”河南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火灾等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一法一条例”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很好落实。消防工作社会化程度不高,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够好,一些个体、私营单位采取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经营,看重眼前经济利益,不愿在消防安全上投资,更不愿承担租赁承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许多单位采取短期行为,对消防安全工作持消极态度。
二是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淡漠,一些主管部门、企业领导法制观念不强,对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重生产经营,轻消防安全,造成许多火灾隐患和事故苗头。一些单位在规划设计、施工中,由于经费的不足和消防安全意识的缺乏,往往随意变更或砍掉消防设施,导致建筑消防设施存在先天不足。还有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对火灾危害缺乏警觉,没有承担起在社会消防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疏于防范,导致小火酿成大灾。
三是城市消防队站建设缺口较大。按照国家规定4~7平方公里建一个消防站的要求和我市发展规划,目前,市区(不含郑东新区)至少应有34个消防站,但目前仅有13个,缺21个,实现目标难度比较大。同时,城市消防规划应用难度大,消防队站建设用地得不到保证,造成城区部分队与队之间保护半径较大,不能满足5分钟消防要求,小火容易酿成大灾。同时,在队站建设中,高精端消防装备匮乏。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框架的拉大,石油化工、易燃易爆、有毒气体泄漏、高层、地下等特殊火灾增多,目前装备不适应特殊火灾的要求。
四是行政部门联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消防审批前置条件没有很好落实,有的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这类隐患往往都是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起来十分棘手,这类火灾隐患占建筑工程火灾隐患中的60%。还有消防强制执行案件由于对消防法律条文的理解偏差得不到有效落实。
五是城中村的消防隐患依然严峻。由于城中村前期没有进行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匮乏,造成了先天性火灾隐患,加上城中村人流、物流比较集中,管理无序,个别村户一味追逐经济利益,不断增加建筑层数、侵占防火间距、开设各类场所,致使火灾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据统计,2004年以来,城中村火灾事故占全部灾害事故的15.6%。
三、下步工作打算
1.抓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消防工作行政首长问责制。协调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关口前移,前置审批,未经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手续、项目不得审批。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逐级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社会单位“三会一标”建设,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今年全部完成。深化61号令的贯彻落实,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加强和改进对灵活就业、流动性强的“社会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2.构建“六位一体”社会化火灾防控体制。积极宣传贯彻《河南省地方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制定《郑州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规划》,今后城市新区、开发区、工业集中区、旧城改造区等区域新增建的消防站,以小型合同制消防站为主,招收合同制消防人员灭火执勤,所需器材装备按照现役消防队的建设标准配置。2010年前,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专用仓库、储油或储气基地建立专职消防队。2008年前对现有的22个企业专职队采取企业自主建队或采取联办的方式全部进行整合。同时,加强保消、巡消队伍建设,扩大消防志愿者服务队伍,推进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较大的行政村普遍建立消防组织。
3.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有奖举报、公布通报等制度,扩大人大、政协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监督渠道,建立火灾隐患网络数据库,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促进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积极开展“多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建筑消防设施等专项整治行动,澄清全市火灾隐患存量,依法实施督改,确保火灾隐患不增新量。针对多产权单位目前不能从根本上满足消防要求的情况,重点规范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使其经营期间确保消防安全,同时建议市人大针对类似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严防类似问题的发生。认真落实消防工作重大失误和评比末位一把手问责制、诫免谈话制,坚持对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和亡人火灾实行内部、外部执法责任“双倒查”制度,严惩消防违法行为,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4.加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城市消防规划,“十一五”期间,每年每个区负责出资征用一块消防建设用地;今年市内五区和上街区完成一块队站的征地工作,郑东新区完成两块队站的征地工作,金水区、中原区各开工建设一个消防队站,火车站地区小型消防站、上街区消防站年内投入使用。全市各县和重点镇2007年底前完成编制消防规划,各级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在制定和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工作中,对于没有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项规划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坚决不予审查和报批。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镇的建设同步发展,2007年全市市政消火栓欠账减少80%,市级重点镇(中心镇)的欠账减少70%;2010年全市公共消火栓应建数达到100%、完好率达到100%,郑东新区按照《郑东新区消防专项规划》对14处天然水源取水点设置取水码头。2010年,中心城区及各县(市)、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成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备达标率100%;新建郑汴产业带、机场、纺织工业园区等新建工业园区要同步规划公共消防设施。今年,按照省政府豫政[2006]52号文件规定加强灭火救援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继续落实年内1000万元装备资金,购置高新技术装备,实现各县配置举高类消防车100%。上半年,购置2700万元消防直升机装备消防部队。加快改造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努力从根本上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5.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积极开展消防职业资格教育和学历教育。开展好每年的主题消防宣传和“119”消防日活动,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到公安消防队站学习咨询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情况,公布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典型火灾案例。加大在主流媒体、网站的宣传,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知识。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劳动用工培训,并逐步建立和规范由中介机构培训、消防监督部门依法组织考试发证的培训制度,充实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制订和落实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有关规定,协调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义务、学历和职业教育内容。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2010年,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将以市人大对我市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完善“六位一体”防控体系,健全“三防四制”工作机制,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不断推动省会消防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