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4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许福亮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以36票同意、0票不同意、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在消防法制建设、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郑州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会议指出,目前全市消防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企业、单位和市民的公共消防意识不强,一些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得到认真落实,重点地区、行业、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等问题仍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会议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体,普及公民消防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消防教育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技能。
二、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制。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进一步强化、完善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责任制,并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其真正落到实处。
三、认真落实消防规划。要按照已批准实施的郑州市中心城区、郑东新区消防专业规划,认真落实相关内容,确保消防队站建设、设施建设、装备建设按计划进行,新建工业园区、郑汴产业带等同步编制落实消防规划。
四、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各级政府应将消防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等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确保消防经费投入占城市建设维护费的比例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使消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针对此次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海联商厦、陈砦村违规建楼、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治理,并举一反三,开展针对“城中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地区的消防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六、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地方消防组织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有计划地招收合同制消防人员,整合现有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所需器材装备按照现役消防队的标准配置,同时积极发动单位和群众,因地制宜,“专群结合”,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