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免去: 陈少敏的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常务副主任职务。任命: 陈少敏、常宗贤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滕飞、蔡振国为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王胜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决定免去: 姚待献的郑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 黄保卫为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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