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市委提名,现就提请任免黄保卫、姚待献同志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请审议决定。
省委同意,原三门峡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黄保卫同志拟任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根据工作需要提名黄保卫同志任郑州市公安局局长,姚待献同志不再担任郑州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黄保卫同志长期在军队和地方公安系统工作,政治坚定,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组织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较强。该同志今年48岁,年富力强,熟悉郑州市的公安工作,事业心强,是较合适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人选。
黄保卫、姚待献同志的基本情况附有《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