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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踏实地 开拓创新 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发表时间 : 2008/1/23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中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128日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下,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将脚踏实地,开拓创新,认真行使职权,不负人民重托,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人大工作作为党领导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地方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巩固和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就必须加强学习。首先,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自觉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加强对人大制度的学习,就是要充分认识这一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治制度,认识这一制度的优越性,从而自觉坚持好完善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三,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的使命和职责,通过学习宪法和法律,树立做好人大工作的强烈使命感、责任感,做到知法、懂法、用法、守法,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保证常委会自身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监督工作是县级人大常委会特别重要的一项工作,因此,加强对监督法的学习尤为重要。只有学习好监督法,宣传好监督法,才能保证监督法的有效实施,开创基层人大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二、找准定位,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实效

  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的进步,为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不断提高人大工作实效提出了新的要求,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充分有效地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就要必须找准位置,树立信心,依法履职。

  找准位置,就是常委会自身和组成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县级人大常委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享有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等广泛的职权,对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担负着重大职责。人大常委会是受人民代表大会的委托行使权力,常委会组成人员既是受选民委托,又是受本级人大代表的委托来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双重委托的关系决定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只有依法充分有效地履行职权,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这就要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尽快转变观念,尽快进入角色,努力找准位置,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行使好自己的职权。

  树立信心,就是围绕本行政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民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立足常委会的职权,积极进取,有所作为,通过依法履职,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解决好这些问题,使党委肯定和支持常委会的工作,使“一府两院”自觉配合常委会的工作,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认可常委会的工作。做到这一点,一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个根本指导思想。要从本行政区域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去谋划、思考、安排常委会的工作,认真履行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具体而言,就紧紧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和谐社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教育、医疗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二是要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同党委在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行动上合拍,把常委会建设成为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讲学习、讲正气、有活力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三是要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等,用制度规范工作,保证常委会机关的高效运转。

  依法履行职权,就是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职权,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一要依法行使监督权。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目的,是督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按照监督法的要求开展监督工作,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实效性。二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是实现本行政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郑州市中原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及时对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进行规范,同时,按照《规定》积极开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的实践,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调查研究,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的意志,努力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要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依法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和充分发扬民主的统一,决不能简单地把这项工作看作是“过一道程序”、“办一个手续”,要从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入手,不断提高人事任免工作的透明度、民主性和规范性,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宣誓就职制度和颁发任命书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接受监督的意识。要通过开展工作评议等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情况的监督,使其依法履行职权,勤政廉洁。

  三、积极创新,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和不竭动力。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不断适应经济社会进步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就必须坚持创新。

  一要创新常委会工作机制,增强人大工作的规范性。创新工作机制首先要加强常委会工作制度建设,在总结以往的经验基础上,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对常委会各项职权的行使进行规范,将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运作,使其更具规范化,更具操作性。二是建立常委会领导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责任制,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创新服务机制,促进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和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建立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的机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围绕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立足部门职责,搞好会前调研、视察、专项工作报告初审、会务、会议议决成果督促落实等工作,保证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建立服务人大代表履职的机制。常委会有计划地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要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实际办结率,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要加强对代表活动组、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的指导,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人大信访监督工作机制。通过人大信访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听取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心声,督促“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三要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代表工作做深做实了,常委会的工作就会深深扎根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做好这一基础性工作,一是继续完善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塔式网络”,使各级人大代表通过“塔式网络”实现互动,使社情民意及时通过代表议案、建议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反映,使一些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二是建立经常性的代表学习培训机制,增强代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代表的实际履职技能和水平。三是建立代表履职约束机制,改进和深化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加强选民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增强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自觉性,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机制。每年有计划地定期向代表通报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加强街道人大工委、乡镇人大建设,为人大代表在基层开展履职活动提供平台。

  四要创新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制,建立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一是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着力从思想上、组织制度上、工作作风上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二是坚持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这个关键,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纪律严明、为人谦和、富有创新精神和责任感的机关干部队伍,形成团结协调、务实干事的和谐氛围。三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积极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建设法治国家任重道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稳步前行,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积极作为正当其时。中原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将不忘使命,牢记重托,依法履职,奋发有为,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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