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重要讲话,站在时代的高度,对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出了全面深刻的阐述和部署。这篇讲话是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党关于作风建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深化,也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充分履行人大职能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人大工作中“讲正气、树新风”的首要问题就是在思想上明确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才能落实。既要认识到改进领导干部作风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内在要求,又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在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所承担的重大责任。
一、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发展、完善人大制度
(一)从坚持党的执政地位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是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在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半个世纪以来我们人大工作的基本经验。党的领导作用和执政地位是我国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作出的历史选择,也是由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所确立的法定地位,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保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目前正是社会转型期,政治体制面临着新的挑战。在这一特殊阶段,要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键在于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双向互动程度,“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领导干部的作风状况,是衡量一个政党是否具有较高执政能力、能否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人民群众判断一个政党是否值得信赖、能否执好政的重要依据。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真正代表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树立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才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的执政目标,
(二)从完善人大制度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现实紧迫性
近年来,经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不断发展变化,社会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组织形式和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公民的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如何在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任务、新挑战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地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历史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人大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有的同志对于人大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一些不同程度地偏差:认为人大机关是“二线”,到人大工作是船近码头、车将到站;认为人大工作内容特殊、工作方式特殊,没有什么硬任务、硬指标,干好干差一个样;有的同志还认为人大工作程序多、法律性强,干不好就会违法,干不对就会出错,工作中只能循规蹈矩。这些思想严重影响了我们的工作作风:只重视具体工作,忽视理论学习,疏于思考,安于现状,凭习惯性方式方法想问题、做工作,对人大制度建设缺乏深层次思考和总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不够,讲套话比较多,联系实际针对性较差;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思路照抄照搬,工作方法按部就班,主动协调、配合不够,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缺乏前进的动力和奋斗的激情,朝气不足,暮气缠身,工作松松垮垮,纪律涣散松弛;所有这些,都是作风不纯的表现,松懈着我们的思想,涣散着我们的斗志,侵害着我们的肌体,必须坚决予以改进,才能承担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三)从履行人大职能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客观必要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承担着各项法定职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履行人大职能,关键要靠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是队伍的骨干力量,是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其作风与人大形象存在着必然的依附关系,因此,人大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并非个人问题,而是人大的形象和威信问题。人大干部的作风不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就必然受到贬损,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就会大大地削弱,人大工作也将难以取得广大人民的理解与支持。作风建设的成败,关系着人大的性质、宗旨、态度的集中展示,关系着人大的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关系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与命运。只有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才能以优良的作风促政风带民风,才能将人大的职能融入各项工作中,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
二、立足人大工作,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各种形式打牢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基础,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同时,还应当特别注意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通过履行法定职权,提升本行政区域内领导干部的整体思想作风。
(一)发挥制度优势,激活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内在动力
温家宝总理明确指出:“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说到底是人大和广大人民的关系问题。必须把建立和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根本的政治问题,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自觉地在工作中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有效的途径。人大工作最大的政治优势是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是沟通干群关系的桥梁。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与群众生活、工作在一起,同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最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求。人大的工作就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为出发点和归宿的,代表人民的利益、尊重人民的意志、符合人民的要求、保障人民的权利。借助人大制度,能够切实地了解人民的需求、倾听群众的呼声,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起能够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干部作风。
(二)认真履行职责,夯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制度基础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承担着地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选举任免、监督等重要工作,其职能的履行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1、强化监督职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失去监督,不良作风就会出现,直至产生腐败。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既是保证权力规范运行的需要,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应当完善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来增强监督的力度和实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是代表国家和人民的监督,是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性的监督。强化人大监督职权,是法律所定、人民之托、责任所系;接受人大监督是尊重人民意志、维护法律尊严、坚持执政为民的必然所为。身在人大必须充分认识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把依法实施监督,视为对国家政权的尊重、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尽当家作主的责任。要认真履行法定职权,积极探索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人大监督的优势,把人大监督和党内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对干部职权行使、权力运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努力实现监督方式和监督实效的统一。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正确行使权力。
2、严格选举任免,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选举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组织保证和行使管理国家政治权力的体现,也是确保把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的重要措施。要从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角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这项权能,正确处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的关系,认真履行人大选举任免权。要坚持党的干部路线,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以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强化监督,通过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确保选准人、用准人;要严格贯彻干部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选拔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的领导干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