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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扎实工作促和谐司法建设

发表时间 : 2008/1/24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建设和谐的司法环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的一个重要环节。登封法院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日常工作,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和谐司法建设。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审判工作质量。一是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实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二是加大民商事审判调解结案力度,推行判后释法制度,以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三是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化解行政争议,优化司法环境。四是成立少年审判庭,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强执行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三书三表”制,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实施法庭立案双轨制,推行“审执一体化”,把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实行执行长负责制,通过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司法行政管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设立行政科、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优化资源配置。二是继续巩固思想作风整顿活动成果,增强全院干警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三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讲正气、树新风”活动,培育“公正廉洁、勤政和谐”的工作氛围。四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提高维护审判工作安全的能力。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发挥法庭窗口作用。一是扩充法官图书阅览室和法官活动中心,为干警深化学习和强身健体提供便利。二是建成卢店和郜城中心法庭,提高司法工作能力,以满足日益增加的审判工作强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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