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长期积累和产生的矛盾日渐显现,公民通过法律程序提出诉讼时,一旦法院审理没有达到其要求便走上上访渠道。因此,涉诉涉执信访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法院的监督指导,督促法院建立起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促使涉诉涉执信访工作大为改观,信访总量明显下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涉诉涉执信访形势明显好转。他们确立了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执行积案为突破口,以让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工作原则,加大对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的协调治理力度,形成“防、控、治”一体化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法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信访案件逐案签定目标责任书,包案到人,明确责任和办理结束时间,规定期限内未办结的,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院长与院领导认真接待上访人,促使上访案件及早彻底解决。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控治”有机结合。登封法院立足于治理,着眼于防范,致力于管控,先后制定了《信访工作考核办法》、《重大信访案件听证规则》、《上级转办督办案件办理规则》、《初信初访案件办理程序》等八项工作制度,形成了“防、控、治”一体化的信访工作机制,加大对“问题案件”处罚力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信访案件的发生。去年以来先后对36名办案不负责任的同志予以通报批评,并对3名办案中有违纪行为的同志分别给予记大过、记过、警告等处分。
三、听民声、解民忧,把握好信访风向标。一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法官工作作风问题,努力提高法官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利益。二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问题,落实制度,加强法官廉政建设,坚持公开审判、公正办案,不办关系案、金钱案,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信度,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三是针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问题,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积案执行力度。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实行“审执一体化”,把便民、惠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四是建立司法救助金制度。对于部分执行难案件和确实有困难的群众,可使用司法救助基金给予适当补偿,有效化解部分矛盾,缓解信访压力。去年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度后,已救助了涉及48个案件百余名群众,共计60余万元。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把人大监督贯穿于工作之中。一是适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的视察、评议和检察,整顿思想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纠正瑕疵案件,促进公正司法;三是聘请人大代表作为特邀陪审员,参与重大案件或有关信访案件的旁听、审理,监督审判人员的执法工作,让审判工作阳光作业;四是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信访案件,建立逐案登记,院长阅看批示,包案到人,限期完成,保证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责任到人,办结有期,登封法院涉诉涉执信访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去年以来新审、执结的案件,没有一起演变为赴京到省上访案件。2006年以前的执行存案已执结98%以上,2007年新收执行案件320件,已执结304件,执结标的额1400余万元,千余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执行款,百余名特困群众得到了司法救助。今年七月,登封法院被登封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