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贯彻实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发表时间 : 2008/3/3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2007年8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立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的委托、现就我市贯彻实施《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筹划工作始终2003年,到2004年两会期间,由魏怀昌等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要求尽快制定《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到2005年,市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把《条例》的制定列入当年的地方立法计划,之后,市政府各有关委局通力合作,提出了法规草案,经2005年8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在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的这部地方法规,结束了我市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长期无法可依的状态,为该项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道路提供了有效保证,走在了全国省会城市的前列。
  一、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
  《条例》实施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市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条例》的贯彻执行。一年多来,市区正在新建、改扩建的小学7所,中学6所,其中9所学校在今年秋季招生。2007年,又立项、规划改扩建8所学校,明年年底前可全部投入使用。目前,我市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已进入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一)狠抓《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为条例的实施打下基础
  《条例》实施伊始,市政府就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提出了“从落实科学发展的高度学习《条例》,提高认识;从关注民生、长治久安的角度讲用《条例》,统一思想”的要求。
  一是拨专款印制了《条例》单行本1000册,分送市四大班子领导,发改、规划、财政、土地、房管、建设、教育等委局以及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求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全市“五五”普法规划,领导带头,采取统一学习、专项培训、专题学习、自学等形式,做到班子成员及主要负责同志人人理解条例精神、人人掌握条款内容。
  二是要求发改、规划、财政、土地、房管、建设、教育等委局加大宣传力度,自觉宣传《条例》。同时,要求全市中小学校在校门口和所在社区悬挂有关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报,向广大市民广为宣传,扩大《条例》主要精神、重点内容的社会知晓度。
  三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网络的宣传辐射作用,开辟专栏、专题,重点向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业主等特定人群宣传《条例》,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二)加快学校规划建设步伐,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缓解市区中小学入学压力
  本世纪初,随着2020年发展目标的确立,我市进入了城市高速发展期。但是,由于历史问题,小学、初中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发展滞后于城市发展,已成为我市教育发展的瓶颈。据2004年的测算分析,市区小学平均班额为每班55人,初中平均班额更是达到了每班69人。抛开人口增长的因素,当时就需要新建23所36班规模的小学,16所30班规模的初中,2所48班规模的高中,才能使我市市区中小学校的班额下降或接近中学每班50人,小学每班45人的国家标准。另外,更有部分热点区域存在超规模学校,部分热点学校的大班额问题。
  这一情况的存在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关注,市政府高度重视,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更是以高度的历史责任心,在2004年两会期间提出了制定《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两会结束后,市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局委着手进行《条例》制定工作,并适时提出了编制《郑州市市区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时,本着超前安排的原则,在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等方面,结合规划用地面积、开发强度和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地区中小学校分布状况,核定需配建的中小学校的数量、位置和规模。规划部门也在审批住宅开发项目时,确立了大于250亩的住宅用地项目必须预留学校的原则。
  自2004年以来三年多的时间内,共规划新建、改扩建了47所中小学校。其中,2004年投入了6.82亿元,迁建了四所高中,实现建筑面积33.87万平方米,增加了7500个学位:2005年投入了6.44亿元,新建了10所小学,12所中学;2006年投入4.1亿元,规划建设了13所中小学校,今年又规划改扩建了8所中小学校,预计明年秋季开学时即可投入使用。
  经过努力,到2006年底,市区小学和初中平均班额分别降至51.56人和53人,缓解了市区中小学校的入学压力,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得到了提升,关心学校建设,关心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形成,使我市的中小学校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入历史上的最好时期。
  (三)编制和制定《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和《条例实施办法》,为学校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从制度上为《条例》的实施提供有效的保障,是市政府在《条例》实施后着重抓的一项重点工作。
  首先,市政府按照《条例》第七条的要求,加快《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一项投入大、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为此,市政府聘请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2002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教育部颁布实施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关于学校建设指标,结合近300个实地踏勘地点的实际状况,经过计算、分析、筛选,五易其稿,最终确定到2020年,我市市区新建221所中小学,其中小学136所,初中60所,高中25所。目前,《规划》编制已经完成,于2007年4月通过了市规划局主持的专家评审,在8月份的市政府常委会议上获得原则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规划》的编制施行,将适应我市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我市需要新建中小学校的数量、定点、用地、规模及基本标准等问题,给出具体答案。
  《规划》分为2005年至2010年近期规划和2010年至2020年远期规划,详细规定了一定期限内应该新建学校的级别、数量,在有效弥补教育资源历史欠账的基础上,适应发展的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市区中小学生上学难问题,《规划》全部得以落实后,我市市区小学平均班额将由2005年56.6人降至45人,初中平均班额由2005年53.4人降至50人,高中平均班额由2005年56.1人降至50人,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班额。
  《规划》详细规定了定点建设学校土地面积及校舍建设标准,为我市中小学校的建设提供用地规划保证,有效避免当前学校建设过程中土地难找这一重大困难的重复出现,《规划》全部得以落实后,我市市区小学生均用地面积将由2005年的9.2平方米提高到17.5平方米,初中生均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18.6平方米提高到20.4平方米,高中生均用地面积由2005年的20平方米提高到26.2平方米,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生均用地面积指标。
  其次,积极收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具体细化的情况,认真制定《条例实施办法》。针对规划实施一年来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市政府最近组织了专门班子,起草审定了《条例实施办法》。《条例实施办法》共二十条,对《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布局规划的制定、教育用地及其管理、新校建设的主体与资金筹措、学校建成后的管理等原则,进行了具体的细化。《条例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实施。
  二、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学习贯彻《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入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较低。根据2006年开始实施的“十一五”教育规划,郑州市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分别缺学位7万个、4.02万个和2.69万个,需新建36班规模的小学43所,30班规模的初中23所,48班规模的普通高中8所,即“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市区平均每年至少需要新建学校15所才能基本满足适龄儿童、青少年的教育需求。
  二是教育投入缺口仍然较大。仅在2004、2005年已建成投入使用的26所学校所需的13.27亿元建设资金中,财政性投入仅占35%,约2/3的资金通过学校自筹或贷款的方式解决。形成一个专门服务于中小学校建设的教育基本建设长效投入机制,还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三是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得不到有效保证。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尤其是城市零星开发时,确保与开发改造带来的区域人口机械增长相适应的中小学校建设预留用地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早在1994年,市政府就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教委关于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同步新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通知>郑政文〔1994〕13号》。但这一政策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据初步统计,1995年至今,市内中原区、金水区、二七区和管城区四区由开发商开发建设住宅小区315个,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小区只有16个,仅占5%,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或幼儿园18所,其中公办学校或幼儿园有4所,不到1/4,其余14所为社会力量办学。“有规划,无地可建”,“区域学龄人口激增,相应学校无地可扩”的现象大量存在。
  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
  针对城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城市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城市规模与教育协调同步发展的工作思路,今后将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高度,认真落实《条例》,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努力解决上学难的问题,促进教育和城市的共同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条例》,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关心教育、支持教育。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把建设资金落实到位。市、区两级政府要真正履行职责,及时、足额落实学校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保证建设质量,避免盲目攀比。
  (三)进一步科学规划,切实把规划蓝图落实到位。以实施《条例实施办法》及《郑州市城市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为突破口,从源头上解决学校建设中存在的痼疾,给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是启动实施市属完全中学的初高中分设工作和市属初中移交所在区政府管理工作,理顺管理机制,明确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政府的建校积极性,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建设经费筹措长效机制,确保《条例实施办法》、《规划》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先规划,后开发的原则,市、县(市)根据城市土地储备管理的有关政策,建立城市教育用地储备制度。对于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由城市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布局规划的要求核定用地位置和界线,纳入城市教育用地管理范畴,交由城市土地储备部门管理。
  三是优化整合学校资源,加快职业教育基地建设。逐步把城区的职业学校迁入基地,原址改建为普通中小学,在优化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的同时,有效扩大市区普通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规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四)进一步加强监管,有效保障条例实施。由市政府牵头,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和沟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解决。努力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落实资金、保证质量、加强监管,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的问题,保证我市城市建设和教育事业的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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