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30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副市长王林贺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郑州市城市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0人,以38票同意、1票不同意、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基本形成了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运转有序的城市低保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城市贫困人员最低生活需求做出了积极努力。会议指出,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与周边省会城市相比总量偏少,全市低保工作发展不平衡,低保工作人员不足,信息化管理程度较低,社会救助配套措施不够完善,针对这些问题,会议做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对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社会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低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低保资金投入,降低享受低保门槛,进一步扩大城市低保保障范围,把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健全低保工作机构,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和服务机构,明确基层低保专管人员,加强低保工作经费投入,完善低保工作信息网络建设,确保低保工作正常进行。
四、标本兼治,帮扶并举。既要保证城市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又要积极同就业再就业结合起来,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安排适合低保人员就业的岗位,通过重新就业,劳动自救,使低保对象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总结推广“爱心超市”的经验做法,创新低保形式。
五、加强监督,杜绝违规现象。进一步完善低保工作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舆论、群众的监督作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好界定关、公示关、程序关和发放关,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六、进一步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低保工作人员“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和“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的责任意识,尽快建立一支责任心强、思想作风正、业务精通的低保工作干部队伍。
七、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