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 柴国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宪法规定,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将于明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08年1月选出”的决定和河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关于“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召开,各选举单位应在2007年12月20日前选出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结合我市实际,建议2007年12月中旬召开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的议程主要是:选举郑州市出席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