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11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成11个视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视察情况,并结合平时办理工作,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供市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汇报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08件,其中22件合并16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审议处理,其余87件转作代表建议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365件;截止9月份,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9件。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共计461件。代表议案和建议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8件(其中议案1件,建议7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468件(其中议案20件合并14件,建议448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4件;转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代表建议3件(与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办理2件);转交党群社团或其它单位办理1件。
8月5日,选工委向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提出议案和建议的191位领衔代表寄发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函》482份,截止8月31日,收到代表反馈意见149份,其中:代表满意的96件,占64.4%;基本满意的45件,占30.2%;不满意的8件,占5.4%。从代表反馈意见看,各承办单位对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较为重视,办理认真、答复较快、效果明显,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4.6%。对于代表不满意的8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立即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督促进一步办理,截止9月30日,承办单位已与代表再次面对面进行沟通,并书面答复代表,代表们基本表示满意和理解。其中一件“关于尽快解决林山寨派出所办公用房的建议”,因情况比较复杂,代表多年提出而没有解决,陈蕾等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目前,市人大办公厅和内司工委正在对此建议跟踪督办。
截止9月底,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提出的9件建议也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经逐件疏理,在今年办理的461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落实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08件,占23.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278件,占60.3%;因受政策和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75件,占16.3%。
二、今年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快审、快转、快办。3月2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柴清玉作的关于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3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即召开了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王旭彤副主任、赵英秘书长和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谢红星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研究办理工作。在会上,明确《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议案》、《关于制定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政策、措施的议案》、《关于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议案》、《关于加快郑州市城区均衡发展的议案》、《关于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议案》、《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关于制定郑州市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相关政策的议案》、《关于加强郑州市社区医疗站建设的议案》、《关于提请市政府加强农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的议案》、《关于加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解决群众买房难问题的议案》、《关于城中村改造应出台扶持性政策,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议案》、《关于制定城市交通管理规划,科学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议案》、《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做好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议案》、《关于尽快制订新农村建设标准,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力度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市食品安全条例〉的议案》、《关于制定〈郑州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议案》等14件议案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出台郑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决定的议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办理。另外,李伟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司法机关联合出台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意见的议案》,因涉及到刑法等有关法律和国家的司法政策,已超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转作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研究办理。
针对今年代表议案件数较多的情况,李柳身副市长在交办会上表示,市政府要尽快将14件代表议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3月26日,赵建才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要求办公厅各有关处室针对议案内容,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组织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9月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14件代表议案的办理情况汇报。为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人大常委会31次主任会议确定了20件重点建议,要求加强督办。对此,市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重点建议办理的组织领导,与代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加强了对20件重点建议的督办,采取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与常委会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等措施,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重点建议。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市政协还联合召开了上年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表彰会议,对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从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体现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建立了局(委)领导、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工作机构,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位副职分工抓,有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各委、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经主管领导核签,由主管副市长审阅签发后答复代表,而且答复比往年要快,答复质量有所提高。在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代表汇报,班子主要成员和有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做到了办理前明确要求,加强分析夯实办理基础;办理中确保质量,认真答复,切实履行职责;办理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如:对马春梅代表提出的“尽快为司庄路安装路灯”的建议,郝建生主任在4月16日接待代表日活动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做出指示,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进行督办。市市政局领导带领有关处(室)的同志现场办公,积极协调解决工程施工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在经费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组织施工人员放弃休息时间,不分昼夜、连续奋战,仅用3天时间便完成了司庄路路灯施工任务,马春梅代表和社区同志以及当地的群众对办理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时效性、连续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建议办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以建议办理来推动和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从完善制度、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和落实责任方面下功夫,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办理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全流程微机化管理,始终坚持建议办理“三见面制度”,即办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办中与代表当面交流情况和办后当面答复代表,力求办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部门承办与领导协调相结合,保证办理渠道畅通;二是帮助协办与主动提办相结合,保证及时办结;三是依法纠错与审查把关相结合,保证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登记、分发、办理、催办、审签、查办、落实、答复、立卷、反馈和总结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台账,从而保证了代表建议统一交办、落实承办单位、研究办理、答复代表四个百分之百。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局、交通局、财政局、人事局、规划局、公安局、执法局、房管局、教育局、文化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工商局和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严格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在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改进办理方式,由“口对口”电话联系,变成“手拉手”共同办理,通过调研、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答复后,通过发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对一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进行专题研究,并由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当面沟通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如:刘曼云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金水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七个行政村用水困难问题的建议”,事关龙子湖地区的民生大事,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此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局领导和有关处室的同志与代表当面沟通、汇报,并多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金水区的工作,力求征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代表在实地查看工程进度时,对市、区两级政府解决群众吃水问题的工作进展情况表示满意,同时,对市水利局积极发挥协调作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来看,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认真、答复及时、效果较好。但是,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中仅仅满足于书面答复,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不够积极,抓落实缺乏力度,在汇报办理工作时,过于强调客观原因,没有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二)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工作不够耐心细致,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过于简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不明确。
(三)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由于个别承办单位经办人员调整,新同志对办理工作业务不熟悉,有的对基本的办理程序不清楚,以至影响了办理质量和答复时间。
(四)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存在滞后、拖沓的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有关机关和组织要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应与代表加强联系,增进理解,取得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和要求,力争达到代表满意。三是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要及时,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办理办法规定,承办单位接到代表建议后,应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答复代表;个别复杂的问题,最迟答复时间不得超过五个月。四是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逐年提高,有关承办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五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要有一个满意的解决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