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表时间 : 2008/3/25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2007年10月29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将我院对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自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我院先后收到代表建议4件,涉及刑事审判工作2件、民事审判工作1件、审判队伍建设1件。截止目前,代表所提建议已全部办结,并已及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为100%。工作中,为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效率,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院党组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不定期召开党组会,听取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院领导亲自审阅建议办理方案,亲自参加建议集中转办会和办理情况汇报研究会,亲自签发答复意见。贾记鑫院长先后作出4次批示,并亲自主持召开集中交办会,要求各承办单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好此项工作。三是加开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建议涉及的案件,及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办理质量。四是明确责任,将各承办单位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作为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办理人员、办理责任和办理时限,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与年终评先评优结合,实行一票否决。如对于李伟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的议案”(转建议),我院领导认为该建议提得很好很及时,为此专门安排业务庭和后勤处室进行联合集中办理,后研究制订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办法》,对证人出庭作证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和申领程序作了具体的规定,该规定的出台,对于鼓励和帮助证人出庭作证,从而及时准确地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完善制度,注重实效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我院先后建立完善了包括首问负责制、微机录入自动预警制、建议集中转办制、督查报告集体评议制、督办件建档制在内的多项制度,从接到建议起,全程跟踪,环环相连,直至办结答复代表,确保代表建议办得及时,办得让代表满意。去年以来,我院还全面实行了“三见面”制度,即接到建议后,督查联络工作人员马上与代表联系,当面了解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目的,搞清办理方向,此为“一见面”;承办部门接到督查联络科转办的建议后,要与人大代表见面,制订具体办理计划,此为“二见面”;建议办理完毕后由督查联络工作人员和承办部门人员共同与人大代表见面,全面、详细地进行答复,此为“三见面”。今年,我们对收到的4件建议,均与代表进行了“三见面”,受到人大代表的广泛好评,建议的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此做法曾先后被《中国人大》、《公民与法》及《郑州人大》等详细报道。
  三、加强指导,认真督查
  在做好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对基层法院的办理工作提出要求,进行有效指导和督查,提高了全市法院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加强督查联络组织机构建设,要求每个基层法院均成立相应的专门机构,明确一名院领导主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一到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代表建议的受理、分流、督办及反馈。目前,全市法院共有16名督查联络工作专职人员,并配备了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办公机具,形成了统一管理、分级指导、信息互通、协调一致的督查联络工作网络。二是加强业务指导,不定期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从事督查联络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等规定;每年召开一次督查联络工作人员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督查联络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召开专门会议,下发专门通知,并采取电话督查、调研督查等方式,听取办理情况汇报,掌握办理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行工作通报和量化考核制度,奖优评劣,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畅通渠道,主动联络
  在工作中,我们不仅认真办好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还采取措施,主动与代表进行联络和沟通,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年初,我院向每位代表寄送了贺年卡和联络信,告知督查联络工作人员的通讯方式,随时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我院部分案件的庭审,对社会影响面广、案情重大或代表建议涉及的案件,一律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庭审旁听。向人大代表赠阅了《人民法院报》和《审判参阅》杂志,以便人大代表全面掌握法院工作动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通报法院重大工作事项,聘任人大代表担任执法监督员,通过他们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审判人员的意见、要求和希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向人大代表赠阅报纸、杂志、书籍200余本(份),接受人大代表的咨询、投诉电话30多次,向人大通报重大事项3次,当面答复市区代表6人次,邀请各级代表旁听庭审40人次。
  通过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力地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我们的工作仍存在着缺点和不足,有些建议的办理不够全面、准确,督查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此,今后我们将积极改进工作,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全体人大代表的关心和支持下,努力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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