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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者接受监督意义重大

发表时间 : 2008/3/25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对“一府两院”行使监督权。作为监督者又如何接受监督呢?张家港市开展的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给出了答案。据报道,3年来张家港市组织334名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80多场,有5000名选民代表面对面听取了述职代表履行职责、为民服务的情况汇报,并对述职代表进行测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笔者以为,深入开展这项活动意义重大。

  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其民主意义不言而喻。选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按照“谁选举谁监督”的原则,理所当然就具有对人大代表监督的权利。监督权和选举权密切相关,密不可分,如果只有公民的选举权得到尊重和维护,而监督权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对人大代表的队伍建设就有可能产生一些消极因素。当前一些人大代表不仅没有代表选民的意志,反映选民的要求,积极为民履行职责,甚至把人大代表身份当作特权,为自己违法犯罪充当“护身符”,这和监督机制的缺乏不无关系。而组织选民真正行使起监督权,才能使人大代表始终牢记选民的期望和重托,切实履行起代表职责,从而推动人大制度的发展。

  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是也人大制度宣传的生动形式。人大代表是权力机关的主体,通过代表述职这种生动的宣传形式,能够使选民对人大代表的作用和意义形成更直观的认识。述职活动,使选民清楚地了解到人大代表是干什么的,群众怎么样通过人大代表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自己的要求,这种潜移默化地宣传形式更易于群众接受了解和认识人大制度,使包括选举工作在内的基层人大建设的发展获得良好的群众基础。

  代表述职活动也是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有效形式。人大制度作为我国政治民主制度的组织形式,民主参与的主体归根到底是广大人民群众。对自己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进行评议监督,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价,也是基层群众政治诉求表达的重要方式。同时,实现“有序的政治参与”也依赖于群众的民主素质的提高,代表述职活动无疑使广大群众亲自体验和感受了一次民主实践,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民主法制教育。这有助于调动他们积极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提高我国民主制度的广度和深度。代表述职,看似民主细节,但意义重大。笔者衷心希望,张家港的经验能够进一步推广和普及,进一步推动这项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使代表述职在选民中真正扎下民主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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