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研究提请任命: 王新生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任命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命干部情况表(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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