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如何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实践中体会到,应把握“三个坚持”,搞好人大监督。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民主集中制,是实施监督法的政治原则
首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政治原则和可靠保证。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对监督工作的年度计划、工作重点、工作成效等重大问题,都主动向同级党委报告,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在工作实践中,人大常委会坚持认真落实党委的决定,体现党委的意图,服务党委中心,使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党委的工作大局。
其次,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人大常委会作为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的最大特点和优势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在工作程序和议事决策程序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依照这一原则使每个组成人员享有平等的发言权和表决权,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这样便于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使人大监督工作更具有政治性和权威性。
再次,贯彻实施监督法必须坚持公开透明、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原则。人大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的同时,它自己也要受到监督,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由人民依法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所有的国家机关,包括人大常委会归根到底都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一切国家机关的活动准则。而公开透明又是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保证,因而也就成为我们做好监督工作的重要原则。
二、坚持法定的监督权限与程序,是实施监督法的重要保证
坚持法定的监督权限和程序,就是要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地方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不等于代行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职权,也不能包办“一府两院”的工作,而是要求我们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既是一种制约,又是一种支持和促进。一方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另一方面要依法监督,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做到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位。监督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监督职权”,其“行使监督职权的程序,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就是说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监督职权,既是必须遵循的法制原则,又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规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程序,提高审议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登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出台了《登封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办法》,对听取专项报告的途径、报告的送审、报告人,以及对报告的审议、表决、处理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制订了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实行满意度票决制,将以往的“软评价”变成了“硬标准”,对政府专项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强化了监督。2007年7月,常委会在对市政府6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表决中,市政府的公安队伍建设情况汇报和《信访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未获通过,促进了两个部门工作作风的转变,增强了“一府两院”依法执政的主动性和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
三、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和谐,是实施监督法的根本目的
监督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安排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督工作中更为关注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更为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问题,把它作为监督重点常抓不懈,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一是围绕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大局,理应成为人大依法监督的重点。因此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必须紧紧抓住这个第一要务加大监督力度。比如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上,2007年登封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安排了听取市政府关于林业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关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等,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视察调查、执法检查等形式,推动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业不断增产,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民生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十七大报告也把民生问题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教育、医疗卫生、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制度改革等问题涉及千家万户,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登封市人大常委会抓住这些问题,每年安排听取专项汇报,开展专项视察,促进全市教育持续发展,推动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全市工资制度改革步伐;新农村建设、烟叶生产等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常委会有计划地听取这些工作报告,着力解决新农村建设、农民生产生活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城市建设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常委会重点听取城市重点项目规划和建设情况,推动项目加快进展,使城市建设更加符合人民意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对解决困难职工住房难问题至关重要,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常委会紧扣民生主题,专项听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情况汇报,改善困难职工生活条件;在今年秋季招生中,广大市民对入学难反映强烈,常委会专题安排了招生工作调研,听取有关专项报告。
三要围绕民主政治建设开展监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坚持和完善人大制度、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需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地方人大常委会不仅肩负着民主政治建设的历史重任,也肩负着监督“一府两院”和基层单位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定职责。要按照宪法、监督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政府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深化政务公开,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强化法律监督,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特别是在行政责任追究和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方面要有新的突破和新的成效。在司法民主建设方面,要督促“两院”尽快健全公开审判制度、人民赔审员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