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先。郑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自2004年组成以来,就十分关注郑州市中小学入学难的问题,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督办代表议案、监督22所中小学建设、立法和做出决议等措施,连续4年跟踪督促,使这一问题得以解决,让教育的阳光普照每个孩子。
督办议案
2004年4月,在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陈蕾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并颁布<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解决市区幼儿园中小学入学难的议案》、崔巍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并实施<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的议案》、魏怀昌等15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呼吁<郑州市城区教育发展规划管理条例>尽快出台的议案》。大会主席团审议后高度重视,决定三案并一案,列为“一号议案”,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审理。法制室接到议案办理通知后,对三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局的意见,并组织部分提议案代表到市教育局进行了调研。
督建学校
2004年秋季入学时,郑州市中小学入学难问题非常突出。为督促政府解决“中小学入学难”问题,2004年10月,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以检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为切入点,深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区中小学调研。代表们找出了“中小学入学难”的症结——财政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足;现有学校数量严重不足。调研引起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决定投资5亿多元在市区新建22所中小学,并将此列入为民办的10件实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督促政府新建22所中小学的诺言如期兑现,就成为人大常委会2005年监督的重点。
为民立法
新建22所中小学只是缓解市区中小学入学难的权宜之计。随着市区新建居住小区的不断增加,中小学校大班额现象依然很严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入学难的问题,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制定《郑州市城市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列入2005年度地方立法计划。
作出决议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建生在谈到郑州市中小学入学难问题时指出,建设22所中小学是在“入学难”的重压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被动的。政府更应主动做好城市中小学建设发展规划,防止这种被动应付、突击建设的现象再次发生。《郑州市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要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2007年8月,郑州市政府将历时2年多时间编制、数次修改后的《郑州市市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草案)》详细规定了到2020年郑州市市区中小学校建设的数量、类型、位置、规模等,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建设用地需求。
按照《规划》要求,至2020年,郑州市初中、高中普及率将达到100%,老城区小学将达276所,初中129所,普通高中50所(完中3所)。郑州市小学班额也将能够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控制在45人,生均用地将达到17.5㎡;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生均用地20.4㎡。自此,在郑州市人大常委会连续4年的跟踪督促下,郑州市中小学入学难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和规划的保障,让教育的阳光普照每个孩子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