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办理工作实效,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上街区注重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和机制的创新,保证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问题不断得到解决。
一是制定了《办理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细则》。2007年,区政府在反复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本细则,详细规定了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承办、办理和答复的具体措施,有效规范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
二是实行抵押金制度。按照《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街区2008年政府工作督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建议办理实行立项督查,区政府各责任单位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每份由该单位行政一把手个人交抵押金500元。年终经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认定,办理结果人大代表满意的,除退还抵押金外,每份各奖该承办单位行政一把手个人500元;若人大代表不满意的,除抵押金不再退还,每份再处该承办单位行政一把手个人罚款500元。
三是实行区长审阅建议提案答复函制度。今年各承办部门要先将给代表的答复函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交由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审核确保文字无误后,即将答复函呈报分管区长进行审阅,审定后,再由承办部门与代表见面,并将答复函同时报区政府督查室和人大代表联络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