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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 : 2008/8/12 来源:郑州人大工作

      “城中村”是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特殊现象,是城市化进程中必须破解的一道难题。借鉴外地“城中村”改造经验,结合驻村帮扶工作实践,笔者认为,我市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需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及时高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中村”原本是城市边缘的农村,后因城市发展需要征用农民土地进行城市建设,而保留下来的农村居民点,具有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经济根源。“城中村”改造逾迟,成本逾高,难度逾大。鉴于此,村庄改造应具有前瞻性,最好是于“城中村”形成前或者成型前期加以解决,否则只能是贻误良机,徒增困难;改造规划应与城市化水平相适应,注重环境协调和空间布局,兼顾经济和社会服务功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筑设计要有特色、有品味,努力营造高质量人居环境,成为城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二、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城中村”改造涉及面广,政策补偿及建设投入所需资金量大,仅靠政府一方投资,往往难以为继。为此,应把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起来,用优惠政策激发投资者兴趣,吸收大量民间资本,实现多元化融资,解决资金缺口难题,以期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政府、村集体、开发商和村民多赢,各得其所,相得益彰。

       三、宣传发动群众,维护村民利益。“城中村”改造触及群众既得利益,能否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往往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为此,要在宣传发动环节上下功夫,使广大村民切实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中村”改造,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认识“城中村”改造,以宽广的胸怀支持“城中村”改造,以实际行动参与“城中村”改造。此外,还应从实际出发,做到在兼顾国家、集体、村民和开发商利益的同时,给予群众尽量多的政策性补偿和优惠,使村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从而激发他们的改造热情,实现平稳、和谐拆迁,推动工作顺利进展。

       四、完善村民保障,促进村民就业。“城中村”改造是民心工程,失地群众无后顾之忧是其当有之义。为此,要建立健全覆盖拆迁改造村民的社会保障机制,保障标准应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相衔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失地村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特别是尽快在村民中普及实用技术,使他们有一技之长,积极参与就业竞争,早日融入城市生活。

       五、加强新型社区建设。撤村(委会)建居(委会)后,农民变成城市居民,成为城市社区的一员。为此,要针对这类群体的特点,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大力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力争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方面,使他们早日从传统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走进城市文明社区,成为真正的城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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