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提请任命:
张战军、杨士海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提请免去:
谢红星、王志民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和平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件:1、提请任免法律职务的法律依据;(略)
2、《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5份;(略)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贾记鑫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