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废旧立新的形式对1999年5月1日施行的《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并已经2008年6月4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呈上,请予审议。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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