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6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和郝建生主任的委托,现就提请本次会议任免张文田等5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市委研究决定,宋土旺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陈桂兰同志改任调研员,不再担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市委建议郑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张文田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郑州市接待办公室调研员、嵩山饭店党委书记王子勋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何绵忠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根据《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本次会议任命张文田为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王子勋为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何绵忠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宋土旺的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陈桂兰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