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近年来,郑州市中小企业的规模、科技水平及创汇能力稳步提升。2007年全市民营经济组织达到263388户,注册资金总额达780亿元,从业人员150万人。民营经济累计完成增加值1400亿元,占全市GDP的60%;完成出口13.3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80%;完成税收233亿元,占全市税收的72%;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780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79.8%。然而,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极不相称。据调查,80%以上的中小企业反映,贷款难、担保难、融资难是当前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50%以上的中小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而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90%以上的中小企业因自身积累少、融资困难而难以扩大生产规模和进行技术改造,期望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二、我市中小企业融资基本情况
(一)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企业长期积累的自有资金,亲朋好友借款,企业互助性资金支持,金融部门贷款,上级部门无偿资金支持或政府贷款贴息,政府一些产业政策(科技创新资金、国外境外创业支持资金等)资金支持,一些投融资公司进行股份合作等。
(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作用。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从2000年起步,大多由地方政府出资。截至目前,河南担保机构中政府全资或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约有190家,其中郑州市50多家。我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起了积极作用。但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规模上,担保公司的实力过于弱小,使这个行业难以承担起更多的使命。
三、深刻剖析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的素质缺陷。虽然我市中小企业整体保持着持续发展,但从具体来看,中小企业本身的素质缺陷影响了其融资的有效性。主要表现在:
1、财务管理不规范。许多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产权关系模糊,经营透明度低,财务制度不健全,缺乏足够的经财务审计部门承认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连续经营记录。银行很难对这些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和监督。
2、资信等级低。资信等级是银行规避风险的重要判断依据。银行新增贷款的80%一般都集中于资信等级高的企业。而很多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因努力生存而产生的不规范行为影响了企业的资信等级,中小企业的资信等级偏低。
3、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据调查,58%的企业认为抵押担保是贷款难的首要原因。一般来说,中小企业大多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导致申请贷款抵押物不足。而且抵押的程序繁杂、评估费用高,中小企业通过自身资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相当困难。
(二)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主要体现在关于中小企业的信誉、担保条件、项目风险、资金实际用途和收益等方面,中小企业比金融机构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优势。另一方面由于现有中介机构的缺乏和不完善,对企业资信评估、贷款信息搜索等都要由银行来承担,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成本高,规模不经济,对中小企业单位贷款的交易成本要比大企业高得多。
(三)地方政策落实不够。我市也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郑州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在融资担保、人才培训、信息网络、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技术支持和法律政策等八大服务体系方面作了安排和要求,但并没有落到实处,服务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民营企业创业难、成长难的局面没有得到有效改善。
(四)金融体系不完善。整体上看,我市金融体系发展严重滞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数量少、实力相对较弱,而且它们没有得到政策性融资权。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具有时间紧、次数多、额度小、风险高的特点。
(五)金融政策因素。2008年,央行实施“从紧的货币政策”取代“稳健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融资的难度和成本,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将会面临严重不足。上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汇率下调、出口退税等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对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影响也较大。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
(一)规范企业经营,提高企业素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中小企业自身素质联系紧密,政府一方面应加强制度约束,促使中小企业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综合管理,积极发展综合性辅导体系,提高中小企业的基本素质。中小企业融资难,不仅是一个缺乏资金来源问题,也是一个如何寻找资金的知识问题。目前我国企业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己有多元化趋势,各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的规则和管理办法有很大差别,利用好这些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需要有专业的知识,需要有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的融资意识和理财观念,这些都需要进行知识普及和培训。
(二)构建多层次的担保体系。目前我市面向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业发展难以满足企业需要。为适应今后的发展需要,宜构建多层次的担保体系:以互助性担保机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为基础,以地区和市级、省级、全国三级再担保机构为支撑的结构体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核心,是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作为补充。
(三)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及农村信用社、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债券市场和地方性风险投资公司。
1、重构中小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和制度,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中小金融机构要按各自优势进行定位,把服务对象定位于广大的中小企业,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
2、加强监督力度,把对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纳入整个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中,监管重点落在对其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和资产负债管理、贷款风险管理等风险监管上。
3、逐步解决贷款市场的垄断问题,允许非国有中小金融机构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允许有实力的企业出资兴办地方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4、为了中小金融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可使利率调节具有一定弹性,适当放宽贷款利率浮动幅度。
(四)完善信用体系。一是要进行诚信立法,明确标定诚信的评价标准,树立诚信目标,做到有法可依;二是建立以电子化为基础的诚信信息化平台,对经营主体进行诚信记录,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三是政府、银行、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经营主体的诚信实施程序监督;四是要克服地方保护,对恶意违反诚信者予以重罚;五是采用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方式实现诚信记录网络化运作。
(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商会、行业协会等中小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促进作用。由于商会、行业协会的成员本身就是企业主,比较了解企业情况,可以利用其信息优势,向银行推荐贷款客户,协助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评估,协调银企关系。另外还要大力发展两类中介机构,一类是咨询机构,它们可以就项目前景、投资回收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测,协助做好项目评估研究工作;另一类是有信誉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辅助银行审查企业财务,严格信息披露,减少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风险评级信息的搜寻成本,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六)拓宽融资渠道。
1、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这是当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的根本出路,也是国外发展中小企业的普遍成功经验。政府要辅助建立以创业板市场为主导、覆盖风险投资市场、三板市场、公司债券市场的多层次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体系,实现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
2、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企业进行长期资金融通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不必仅仅依靠自我积累去购买设备,而只需用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的收益为保证,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信用担保,即可占用并使用设备,利用产生的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中小企业如果采用融资租赁工具。可以添置或更新设备,达到筹资的目的,并且这种方式的成本比贷款要低,风险较小,而且操作灵活方便,比长期贷款和发行股票、债券受较小限制。
3、风险投资。引导广大投资者和投资机构,可采取政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银行支持的方式,创办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期建立相对应的风险投资机制。
4、政策性支持融资。利用政府产业政策和经济政策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因素进行融资。如中小企业融资政策、科技产业化政策、国债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等。
5、高科技含量融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提高企业和产品的科技含量进行融资,无论是政府还是银行都支持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商业银行一般明确,对这类企业的新技术产品和专利产品贷款需求予以优先支持,对其先进的设备融资需求,可以发放设备抵押贷款。
6、大企业配套融资。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银行支持为大企业配套。商业银行一般规定,只要有大中企业的生产定单、有效委托合同,大中企业又提供担保的,就可以优先进行情贷支持。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账户托管方式优先发放贷款。
综上所述,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系统性工程,还有待政府、金融行业和全社会共同采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融资环境,共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