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议《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 二、审议《关于修改<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三、审议人事任免案。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