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范城市公共交通秩序,保障营运安全,维护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了《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已经2008年6月4日市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 现呈上,请予审议。
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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