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0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上
郑州市审计局 李连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在今年的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我们坚持以规范预算管理、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为目标,以预算编制、预算资金分配为重点,继续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加大了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调查力度。
关于去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市政府已于去年12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全面汇报。审计所查出的问题均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按照人大常委会要求,近年来由政府牵头,财政、审计具体督促的审计整改工作,已逐步形成了一种制度性的运行机制,使整改力度逐年加大,整改成效也明显提高。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我市财政预算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跨越式发展目标,积极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继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使市本级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又快又好的发展势态。全年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1224342万元,比上年增长27.87%;基金预算收入197755万元,比上年增长2倍;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37%;财政支出完成1130482万元,比上年增长23.43%。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需认真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一)存在人为调节税收入库的现象
经抽查审计,我市税收征管情况总体上是好的,未发现严重的偷漏税行为,但发现仍存在一些人为调节税收入库行为,以及税收征管资料不完整等情况。抽查的34户纳税单位,有5户存在入库税收被人为调节的情况,共计1028.89万元。其中:无依据提前征收税款842.43万元,无依据延缓征收税款186.46万元。
(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科目之间的资金调剂比例过大
2007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共发生类以上科目调剂13项计138959万元,占年初一般预算支出总额的16.55%,资金调剂比例过大。其中:年初安排的“其他支出”159198万元,调减为123031万元,为年初预算77.3%;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666万元,为该项年初预算125.9%;调增“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484万元,为该项年初预算48.5%;调增“交通运输”支出1927万元,为该项年初预算67.7%。
2、部分超收财力未按原方案使用
在2007年度的预算执行过程中,超收资金使用方案经人大批准后,因事业单位规范津补贴资金上级未批准执行,市本级财政将此部分财力调整为涉外发展、金融业支出,共计7099万元。其中:创业投资引导资金1000万元,购买百瑞信托股权转让5000万元,郑州国际会展中心设备采购资金等1099万元。
(三)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当年预算收入。涉及三个单位,一是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止2007年底共计227241.88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纳入预算收入。二是市契税征收管理中心当年的契税及滞纳金收入中有34889.93万元未及时上缴市财政,也未列入当年预算收入。三是市自来水总公司,截止2007年底累计欠缴水费附加3747.78万元。
2、无预算列支专项资金支出。2007年底在无预算的情况下,财政局以“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名义将3087.66万元拨入财政专户,未椐实列支,造成财政资金闲置。
(四)政府采购比例偏低现象依然存在
2007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为23276.76万元,实际执行预算金额为60158.77万元,节约资金6231.91万元,在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政府采购金额仅占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5.65%,与上级财政部门考核要求达到10%以上的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服务类采购仅为2045.11万元,工程类采购仅为金额15670.36万元,采购比例明显偏低。
二、部门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今年共对19个直属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应当说,经过多年的审计监督,部门预算执行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财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未实行收支两条线。有5个单位存在收入资金应缴未缴财政、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共计金额为5785.37万元,其中:市广播电视局5581.13万元,市国资委137万元,人事局40.42万元,外事办24.32万元。
(二)未按规定代扣应缴税款。发现有2个单位偷漏各种税款143.74万元,其中:市经贸委奖励企业法人未代扣个人所得税134.38万元;郑开大道项目部代扣5家公司营业税税款8.16万元未按规定缴纳。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5个单位挤占挪用资金共计262.68万元。其中市卫生局217.91万元(将应下拨的所辖医院部分事业费集中使用),市发改委18.4万元,市林业局12.28万元,市统计局11.11万元。
(四)有3个单位使用不合规发票入账254.28万元。其中市园林局244.02万元,市外事办7万、市侨办3.26万。
(五)其他问题。在对19个单位的审计中还发现以下几类违规问题:一是应计未计收入 1489.42万元;二是应计未记固定资产112万元;三是应列未列支出279.9万元,四是未执行政府采购1121.01万元,五是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行政经费169.45万元;六是往来账长期挂账问题没有及时处理。
三、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建设投资公司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被闲置。根据郑计委、郑国资委文件要求,2005年将价值3635万元的道路广告经营权划转该公司开发经营,而该公司没有对其进行有效开发,使其长期闲置,却又摊销了605.83万元的无形资产费用,没有实现这部分资产的保值增值。
2、不合规票据入账。共计20.1万元,其中:以报销维修费名义列支不合规发票共计16.8万元;以购买洁具、电料、空调等物品名义,列支不合规发票3.3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行为不规范。该公司分别与外国语学校分校和第十六中学签订600万元和200万元的合作办学协议,与郑州康力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300万元的项目投资协议,但不拥有任何股权,形成变相借贷行为。
4、合同管理不规范。该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河南广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签订8份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计189万元,合同中签订内容不完整。购买价值252.4万元的施工设备,也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二)市节水办存在的问题
审计发现主要存在两个具体问题:一是1997年市节水办与河南中亨房地产公司签订《联合开发合同书》,拟建“城市供水节水调度管理培训中心”,并已支付工程预付款、配套费等共计225.07万元。但截止审计之日,该工程未能建设,预付的工程款在10年之后仍未能收回,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二是近年来的水资源费未能做到应收尽收。2005年至2007年的三年间,共计少收水资源费1026.85万元。
(三)市城区河道管理处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将占用河道商户的水电费在事业费中列支,如收缴的商户水电费71.81万元、门面房租赁费83.74万元、城市临时占道费74.63万元,共计230.18万元未上缴财政,坐支他用,脱离了财政监管。
2、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截止2007年底,该单位“其他应付款”为643.61万元,其中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的达151.68万,“其他应收款”为249.08万元,其中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的达192.31万元。
四、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对本级预算执行的审计中,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的专项资金,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今年共安排13项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或跟踪审计,截止目前已完成郑少高速路、未来大道、秦岭路、新柳路、冉屯路等5条道路的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1、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五条道路工程施工单位送审金额为259209.91万元,审定金额为234843.44万元,审减24366.47万元,综合审减率9.4%。其中:郑少高速路审减23664.52万元,审减率为10.01%;未来大道审减313.14万元,审减率为3.49%;秦岭路审减111.97万元,审减率为2.48%;新柳路审减184.94万元,审减率为2.55%;冉屯路审减91.9万元,审减率为4.37%。
从今年审计情况看,由于近几年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政府投资项目虚报工程款的现象已大为改观,综合审减率比前几年大为下降,除郑少高速路工程决算的核减率较高外,其他4条路工程款的核减率,基本上都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审计监督效果已明显凸现出来。
2、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问题
郑少高速路项目有9228.33万元工程未实行公开招标。未来大道陇海路立交雨水泵站工程380万元未招标,秦岭路、新柳路、冉屯路、未来大道4条道路照明安装工程共计807.2万元均未公开招标。
3、郑少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设项目超概算。整个工程施工结算共超概算11151.6万元,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超2407.47万元;土地征迁费超3804.42万元;工程监理费超2003.57万元;设备投资超409.08万元;房建超2527.06万元。
(2)更改设计单位。特别是后期施工图设计时,项目部未经任何程序就将第一标段中标的交通部第一设计研究院更改为铁道部第一勘察设计院。
(3)部分公路设施闲置。郑少高速公路批复整个供电照明工程投资为6186.59万元,于2003年4月开工建设。由于运行成本较高和低压电缆大量被盗割等原因,整个照明系统主体工程自完工以来未正常投入使用,造成该项设施长期闲置。
(4)挪用项目建设资金661.14万元。其中通达公司200万元用于少洛高速公司注册;新密段建设工程指挥部152.15万元用于购置汽车等支出;二七区指挥部25万元用于区委办公楼装修;二七区马寨镇指挥部190万元借给镇政府;登封段指挥部93.99万元用于支付罚款。此外,该项目还存在工程设计变更多、变更审批不够严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票据不合规等现象。
(二)四川汶川大地震捐款审计情况
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市社会各界迅速开展了广泛的捐助活动。我局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精干力量,对此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跟踪审计。现特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1、中央及地方财政安排救灾款使用情况
(1)中央财政安排我市过渡安置房建设补助资金2298.9万元,截止今年7月18日,市财政已累计拨付施工企业安装费1698万元,结余600.9万元将随工程进度拨付。
(2)市财政安排3050万元,其中:50万元已通过市红十字会拨往四川灾区,3000万元为安置房施工费用。
2、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截止今年7月18日,我市各部门共接受捐赠资金17176.27万元,其中:民政部门4604.25万元;红十字会7148.98万元;慈善总会5016.58万元;其他社会团体等部门406.46万元。累计支出9115.92万元,其中:上划中央132.59万元,上划省级1308.23万元,直接拨往四川灾区1049.96万元,拨往甘肃灾区15万元,购买救灾物资用于灾区建设6610.14万元。累计结余8060.35万元将随工作进度拨付。
3、捐赠物资拨存情况
截止今年7月18日,我市累计接受捐赠物资折价4126.28万元;累计拨付2588.94万元,其中:上交省救灾部门1618万元,直接拨往四川灾区969.16万元,用于四川灾区来郑伤员1.78万元。累计结存1537.34万元的物资将陆续运达灾区。
4、“特殊党费”收缴情况
我市党员共交纳“特殊党费”6632.16万元。其中:上缴中组部4739.82万元,上缴省委组织部1892.1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捐赠款物主要接受机构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了管理。特别是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等单位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可以说向全市人民交了一份放心满意的答卷。
(三)物价调节基金专项审计情况
在对我市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中,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价格调节基金支出结构不合理。我市2007年价调基金实际征收5067万元。在安排支出中,用于低保户补贴、退休退职补贴、大中专学校特困生及食堂补贴、生猪储备等民生方面的支出为1284万元,占总支出的26%;用于支持禽畜、果蔬生产基地建设支出984万元,占总支出的19%。支出结构中用于平抑物价的比例偏低,使价格调节基金平抑物价的能力未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2、立项程序不规范。我市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目前还缺乏一套科学、完整的审批程序,尚未建立专家项目评审论证制度,没有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效果评估及事后督查不到位。经对10个项目单位进行抽查,有2个项目存在立项不规范的问题,涉及资金240万元,其中:郑州益民源农业科技公司140万元;郑州惠农农业科技开发公司100万元。有2个项目存在超范围使用价调基金问题,涉及资金66.9万元,其中:郑州市示范渔场将价调基金用于对外投资50万元;郑州市蔬菜研究所用价调基金购买汽车一部16.9万元。
(四)科技项目经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在对市科技局2007年安排的650个科技项目、16214.5万元科技经费的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科技项目经费拨付较为缓慢。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对全市科技项目把关环节较多,使得立项拨款相对滞后,大多数项目在9月以后才能拨款,部分项目立项文件下文已近年底,影响了当年项目资金的使用。
2、科技项目资金投入仍显分散。2007年本级科技项目经费总体支出规模10034万元,支持项目447个。其中:10万元以下项目181项,占项目总数的39.9%;项目投资过于分散,很难做到跟踪问效。
3、部分项目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个别单位在申报项目时承诺自筹部分资金作为配套,但实际上没有落实。抽查的9个项目中,有1362万元自筹资金的承诺没兑现。
4、挤占挪用科技经费。经抽查,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郑州清正科技服务中心、郑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自来水总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等5个单位挤占挪用科技经费30万元。
(五)企业改制资金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在对我市企业改制资金进行的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企业改制资金未设专户管理
改制资金下拨后,郑州投资控股公司未设专户管理,而是与其它财政拨付资金、国有企业暂付资金等各项资金捆绑使用。
2、超经营范围使用资金
郑州投资控股公司为市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公司,为了经营运作,该公司将财政拨付的改制资金与其他资金捆绑后,用于申购新股、收购房产、资金拆借等超范围运作。
(六)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调查
2007年,市本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7751万元。这些资金的转移支付,有效缓解了市县两级财政支出压力,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初步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的问题。但也存在一些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
1、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不科学。调查发现市本级及五个县(市)区的预算编制是按照政府财力编制的,未将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解支出等分项列入预算,低估了预算支出,人为缩小了预算盘子。
2、转移支付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程序不规范。经查,由于转移支付项目申报与资金下拨相互分离,互不联系,且缺乏严格程序,存在许多资金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如:郑州绿金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07年通过农林水各口及科技口等渠道分别申报获得各种政策性扶持资金208.5万元,而该公司主要产品是园艺产品,绿色农产品产量很小,造成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不合理现象。
3、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由于资金的管理级次多、资金链条长、信息不对称,各级财政部门对项目不了解,无法进行项目事后监管,形成“有人要钱无人监管”的状况。如2007年市财政下达给河南桑达能源环保公司国债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该公司沼气技术开发培训中心项目建设,而该项目截止审计之日,土地证、开工建设许可证仍正在办理中,不具备开工条件,项目尚处于未实施状态,而资金早已拨付。
4、转移支付的资金拨付不及时。全市10月份以后下达指标涉及的资金达111960万元,占全年转移支付的29.17%,有些项目资金甚至到第二年才能支付,造成了部分资金滞留下年,全市2007年滞留资金3500万元,造成财政资金闲置。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局已依法作出处理。对违反财政法规的问题,已下发审计决定书19份,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涉嫌违法的问题已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9份,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其中移送纪检部门1项。
总之,从今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可以看出,总体情况好于往年,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是预算执行单位违纪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二是各被审计单位遵纪守法意识和财务管理工作逐渐加强,整改迅速,许多单位都能做到边审计边整改;三是一些涉及制度建设的深层次问题,各单位和部门领导都很重视,正在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调研,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进一步走向规范管理。对整个整改情况将在年底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决心和信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审计监督力度,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