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宪召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就市政府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议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共395件(含议案转作建议办理95件)。其中:市政建设类162件,占41%;财贸金融类20件,占5.1%;工业交通类57件,占14.4%;农林水类36件,占9.1%;科教文卫类60件,占15.2%;劳动人事政法类60件,占15.2%。这些建议涉及面广,对改进政府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政府办公厅根据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整理,并呈报市政府有关领导审批后,及时分类转交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研究办理。截至9月25日,代表在会议期间所提建议395件已全部办结。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研究确定的20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由市政府承办,也全部办结(见附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代表在闭会期间所提建议8件,办结5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之中。根据收到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反馈情况来看,代表对建议的办理比较满意,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6.7%以上。从办理结果上来看,大体上可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代表所提建议中已经解决或已经基本解决的108件,占总件数的27.3%。如:沈世鹏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目标,解决公共妇幼卫生财政供给问题”的建议。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对卫生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2006年财政投入24141.8万元,其中:卫生经费21451.6万元、妇幼卫生经费255万元,防治防疫事业经费2400.2万元;2007年财政投入35801万元,其中:卫生经费16554.6万元、妇幼卫生经费575.4万元,防治防疫事业经费3989万元,增长幅度分别为48.5%、44.3%、125%、77.6%。特别是对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更大, 2007年,市财政用于乡镇卫生院建设、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为5000多万元。2008年,市财政用于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预计达到4.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已投入3.4亿元。
考虑公共妇幼卫生工作中存在实际困难,目前,在全面推行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妇幼公共卫生服务,已作为“六位一体”服务包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如:婚前、孕前保健;孕产妇、儿童死亡、围产儿入户调查;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的调查;育龄妇女优生优育宣教活动;新生儿家庭访视及保健指导及新生儿保健咨询;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等细化为十项具体内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供服务,财政则根据服务数量质量及群众满意度,购买其公共卫生服务。今后,我市将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根据其承担免费项目、所负担的费用支出情况,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在全面评价考核的基础上核定对公共卫生项目的具体补助金额,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代表所提建议中正在解决或纳入计划可以逐步解决的242件,占总件数的61.3%。如:杨爱荣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熊耳河从黄家门桥以北路灯不亮”的建议。市政管理执法局接到建议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勘察。代表提出的问题确实存在,主要是因为熊耳河综合治理时出现的一些遗留问题。经过市政管理执法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有关部门的同志到现场勘察、论证,及时制定建设、改造计划,如期列入了第六批城建计划,为问题的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已拟订了该路的路灯安装工程计划书和施工方案。待工程项目立项,资金到位后,市政管理执法局即可施工,尽快让熊耳河的路灯亮起来。
又如,蒋剑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发展郑州市专业社会工作”的建议。市政府对此件高度重视,市民政局专题研究有关社会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专门办理方案,局长张亮直接参与此项工作,副局长李俊超专门负责,明确专人具体办理。目前社会工作在我国尚属起步阶段,对于我市更是一项新生事物,2007年我市的金水区和郑州市救助管理站才被民政部确定为社会工作试点单位。现在,这两个单位正按照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工作的开展。今年,通过与人事部门的密切配合和严密组织,全市已有1400多人参加了6月28、29日全国首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地经验,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或相关社会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的社会工作,确保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健康开展,积极做好社会工作培训及试点单位工作。
(三)代表所提建议中因受政策和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45件,占总件数的11.4%。如:刘慕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合郑州市医疗保险体制”的建议。国家现在对医疗保险的管理模式上主要采取分部门管理,其形式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部门管理。
目前,个别城市已经对现行的医疗保障体制进行了整合,如杭州、成都、天津等地。为此,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市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待上级决定后,我们将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借鉴外省、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资源整合工作,争取早日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二、我们在办理建议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办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建设服务政府、高效政府,把办理建议工作作为构建和谐郑州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首先,市政府明确由常务副市长挂帅,市政府秘书长直管主抓,市政府督查室具体负责办理的工作机制。今年市“两会”结束后,市政府就立即部署落实,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对代表建议一一进行了登记、分类,并确定了承办单位。其次,今年5月,市政府召开十二次全会,李柳身常务副市长专门在会上对办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建议办理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承办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从办理的方法、措施、标准、要求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凡是市人大列入重点的建议,主要领导都要亲自包案,一办到底,办出实效。
(二)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做好今年建议的办理工作,使我市政府系统的建议办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今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下发文件和以会代训的方式,指导我市的办理工作。一是今年4月,市政府就下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08〕35号)文件,要求各承办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组织办理工作人员学习政治业务知识,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确保办理工作的质量。二是今年7月,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三家办公厅联合召开了郑州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表彰大会,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在会议上强调指出:要把解决建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会后,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承办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班子成员按业务分工办理重点建议,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负责,并都建立了专门机构或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落实,以确保建议的答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的工作目标。
(三)坚持“市长接待日”制度。今年5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开展“市长接待日”,市长定期约见人大代表,面对面地听取人大代表的批评、建议。今年市长赵建才、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副市长穆为民,以及市政府秘书长乔建宏,相关副秘书长等分别约见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当场解决了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的热点、难点问题。参加接待活动的人大代表,对市长面对面的沟通与协商解决问题,表示非常满意。
(四)加强联络,密切配合。加强市政府与市人大常委会之间的经常性的联络,及时交流情况,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市政府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为保证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积极主动以电话联系和走访代表的方式,及时沟通建议办理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办理过程中,尤其是涉及我市几个单位合办的建议,各承办部门都能认真负责,相互协作,凡是能够解决的积极给予解决;近期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耐心地说明理由,征得代表的谅解,从而保证了市政府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五)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为保证办理工作质量,今年,我们在借鉴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建议的答复意见严把“四关”,即时限办结关、法律政策关、文字格式关、内容质量关。承办人员在工作环节上坚持层层把关,在时限内调查研究,认真负责地拟好答复意见,并把好法律政策关后,送部门领导审核签发后再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接件后,先由市政府有关处室把好综合材料文字格式和内容质量关,然后呈报市政府有关市长审定签发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以及答复代表。由于层层认真把关,今年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因而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代表的普遍好评。
三、存在的问题和今后意见
今年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在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下,经过市政府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市政府系统所承办的建议全部办结,并在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上有所提高。但是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负责人对办理工作关心不够;有个别单位答复建议时,回避代表提出的问题;有的部门与代表沟通不到位,有个别单位在落实上还存在欠缺等。为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 “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建议办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把建议办理作为改进和推动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认真抓好。二是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承办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市政府拟于明年4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三家办公厅联合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会议期间,同时举办建议办理工作培训学习班,对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承办人员进行建议办理工作要求等知识的培训,交流办理经验,使他们尽快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和网络,明确责任人,确保建议的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使市政府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再上一个新台阶。
以上汇报,请予审议。
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附件: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
2008年度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310件,另有97年议案转作建议办理。经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研究,确定了20件重点督办建议,全部由市政府承办。20件重点建议涉及17个政府相关部门,其中单独承办15件,两家合办2件。8月下旬,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人大选工委对20件督办建议的办件单位还进行了现场督促检查。截至9月中旬,20件重点建议件全部办理完毕。从代表反馈的意见来看,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代表所提建议中反映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9件,代表所提出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1件,现将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整合郑州市医疗保险体制的议案(转建议)
国家现在对医疗保险的管理模式上现行政策主要采取分部门管理,其形式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管理;城乡医疗救助则由民政部门管理。
目前,个别城市已经对现行的医疗保障体制进行了整合,如杭州、成都、天津等地。为此,我市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这一问题,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待上级决定后,我们将进行深入调研,积极借鉴外省、市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资源整合工作,争取早日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
二、关于在我市推进以居家养老服务为重点的敬老工程的议案(转建议)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社会福利养老机构31家,设置床位4900余张,现入住老年人近3600人,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我们根据社会养老机构发展规划,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机构。一是积极扶持。市政府已经连续每年拿出10万元用于资助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并将此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二是扩大宣传。通过对现代社会养老理念的宣传,逐渐改变人们的传统养老观念,提高了社会养老机构的入住率。三是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加强监督,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今年在全国“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工作会议上,全省有6家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被确定为全国首批“爱心护理工程”试点单位,其中我市有3家。
我市在规范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同时,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取得成效。其中,金水区开展了居家养老、政府买单的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一是建立“家庭养老院”,以老年家庭为依托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了专门的养老服务队伍,对生活在社区的老人,分门别类地定时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家务家政、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服务方式分为两种: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和无人照料的孤寡老人实行政府全额买单,提供无偿服务。对其他60岁以上的“空巢老人”,采取政府补贴一半,服务对象支付一半的形式。二是建立“社区养老院”,以社区托老站为依托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近几年来,金水区不断加大投入,先后在全区建设社区托老站,向社区老年人特别是“空巢老人”提供日托、就餐、康复、休闲娱乐、学习等服务,让大部分行动方便的老年人走出小家庭,融入社区大家庭,促进了社区和谐。
目前,我市积极推广金水区的做法和经验,将逐步在全市各区开展居家养老工作。
三、关于村民改社区居民应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议案(转建议)
一是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目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基本生活保障主要由以下三种途径解决:(1)按照《郑州市郑东新区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中已有近2.6万人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运行情况良好。(2)按照我市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身份转换为城镇居民后在城镇企业实现就业的,应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建立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未实现就业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未进行身份转换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转换后或实现就业的,可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同时,我们还在积极研究制定符合郑州实际,适用面更广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将使我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更有效的保障。二是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保障问题。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郑东新区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持有《郑东新区失地劳动力失业证》的被征地劳动力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被单位接收就业,可享受一系列就业培训的优惠政策。郑东新区规划区域以外的村民转换身份成为社区居民以后,在就业优惠政策上与其他市民享受同等待遇。三是被征地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对于已在城镇企业实现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应由企业为其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对于未在城镇企业实现就业的被征地农民,其身份以转换为城镇居民的,按照《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规定,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关于建设郑州解放纪念碑的议案(转建议)
1988年,为纪念郑州解放40周年,郑州市委、市政府在烈士陵园建立了“郑州解放纪念碑亭”,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撰写了碑文,并请薄一波、秦基伟等时任国家及军队领导人为纪念碑亭进行了题词。鉴于此,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申严格控制建立纪念设施的通知》(中办发[1988]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中有关规定,我市不再建立新的“郑州解放纪念碑”。
五、关于加强城市新建道路建设工程中的协调工作的议案(转建议)
2007年以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管理的意见》,对全市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市发展改革委、建委、财政局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产业布局,根据全市的财力,按照“以人为本、统一规划,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合理安排、和谐发展”的原则,分轻重缓急进行综合平衡后,形成的下一年度城建建议计划草案报市政府。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全市财力,分期分批向各建设单位下达城建投资计划。从项目的征集至最后下达城建计划,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专业部门要经过多次的衔接、平衡,对区级政府提出的城建项目,市相关部门也要经过多轮的对接和协调,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和维护全市城建计划的统一性、权威性。
另外,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市政道路拆迁建设任务的通知》,明确了市区市政道路的建设任务。组织协调城市照明、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消防、交通设施、绿化等配套建设同步施工工作。道路建成后,五年内不得再行破路施工。这样的建设模式,既规范了建设程序和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又明确了责任,防止推诿扯皮。
六、关于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搬迁的建议
为加快沙隆达郑州农药有限公司搬迁步伐,我市经委、规划局、国土局、国资委等部门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就土地、资金等有关问题多次进行沟通。目前该公司已选址在中牟县中小企业园,占地450亩,企业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环评和搬迁资金协商,近期将开展搬迁工作。市经委会同市国资委多次同中农化总公司进行协商,就沙隆达农药有限公司的战略重组和搬迁融资等问题达成初步意向。沙隆达农药有限公司业已明确专人负责其迁新址环境评价和征地手续的办理。
七、关于成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议案(转建议)
2007年全市民营经济累计完成增加值1400亿元,同比增长25%,占全市GDP的60%。民营经济组织达到263388户,注册资金总额达780亿元,其中企业52975家,个体工商户21万户;从业人员150万人。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民营企业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文件中要求“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企业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目前,我市“民营企业投诉维权中心”设立的有关文件正由市编办研究办理,中心的成立工作正在筹备中。
八、关于在我市实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的议案(转建议)
工程建设我市选择了新密市作为工程试点(县)市,确定新密市刘寨镇第一初级中学等8所农村初中为试点学校。试点工程本着“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的原则进行建设,采取省定的“生态厕所+沼气净化工程+食堂改灶”建设模式,不搞超标准建设,也不降低标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经过努力争取,我市试点工程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240万元,每校补助资金30万元,该专项基金已经下拨到新密市。工程资金管理实行国库专户核算,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
目前,根据政府招投标相关规定,新密市正在做招标准备,10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工程招标结束后,将进行工程建设,并于12底前全部完工。
九、关于加强社会操守基础教育的议案(转建议)
一是在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方面,我市采取主要措施: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二是在青少年荣辱观教育方面:近年来,我市大力营造浓厚的教育氛围,率先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深入探索荣辱观教育的层次性和阶段连贯性,突出荣辱观教育的道德实践性,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三是2004年市教育局制定的《郑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效果显著。为此,此项工作即将在小学和高中阶段进行。其中第一个维度道德品质和第二个维度公民素养就是针对学生思想道德方面的问题。
十、关于尽快扩大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规模,解决城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问题的议案(转建议)
为尽快改善该院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已经提出建设方案:由郑州市儿童医院与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联合购买紧邻市妇幼保健院北部的郑州市政工程总公司闲置土地164亩,计划将两家医院建在一起。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目前,市政府已成立市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扩建筹备领导小组,市儿童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目前,正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十一、关于加大科技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议
随着我市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科技经费逐年增加,特别是2007年和2008年市本级支持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更是大幅增长,均超过亿元,分别达到了10034万元和11700万元。
2007年以来,我市制定了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及专利成果转化奖励等一系列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制度,进一步唤起企事业单位重视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造、发展知识经济的积极性,取得丰硕成果。出台的《郑州市专利申请补助及专利技术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三种专利资助标准,极大激发了全社会创新热情。全市全年专利申请量5214件,授权228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945件,分别较2006年增长55.1%、11.4%和5%。均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增幅居全省首位。获市专利补助及专利技术实施专项资金200万元,专利技术年产值近百亿元。
十二、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城市建设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议案(转建议)
为了贯彻落实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按照赵建才市长在市政府第十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高标准制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先行,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要求,市规划局将对我市2020年规划建设区范围内约合250平方公里(除去郑东新区、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区域开展“控规全覆盖”工作,包括控规编制、重点地区城市设计、产业支撑研究等三个大项的内容。力争用3年的时间,实现控规覆盖率100%。
此次“控规全覆盖”工作拟将250平方公里划分为20个区块,在市规划局的统一协调指导下,20个编制区块分别由市规划局各业务处室与规划分局担任规划责任单位,组织编制工作。目前,已对9个区块先期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包括五龙口地区、沙口路京广路快速路沿线地区、棉纺厂地区、金水区“金五角”地区等城市热点、重点发展片区。
十三、关于大学南路打通工程,荆胡社区改造开发项目同步实施的议案(转建议)
荆胡社区位于二七区南三环以南、郑平路西侧,土地总面积约3700亩,大部分土地位于已经报送国务院的新一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用地范围以外。规划中的南水北调主干渠从社区北部穿过,大学南路贯穿该社区,郑西(郑州—西安)快速铁路客运专线、郑州绕城铁路从该社区南部经过。上述国家、市重点工程共占用社区土地约1954亩 (其中大学南路改造占用社区土地约150亩),开展涉及该社区的拆迁安置规划工作势在必行。市规划局已经组织人员现场勘查、多方收集有关资料并及时与二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二七区荆胡社区改造开发项目指挥部联系沟通,前期准备工作顺利开展。一是荆胡社区改造开发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征求意见会与城南开发建设规划接轨对接会已经召开,目前进入修编、评审、定稿和公示阶段。二是大学南路打通工程进展顺利,各种管网已基本铺设完毕,十一月底有望顺利通车。三是大学路拆迁村民安置建设用地申报工作进入关键程序,已报省待批,如近期获得批复,年底前将如期开工建设,明年回迁安置。
十四、关于对我市占道经营商贩采取“疏、堵”结合的综合治理的方式更能贴近民生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在城市管理工作中,认真总结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城市管理的成功做法,加大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不断探索“疏堵结合”的新路子。本着以人为本、方便市民的原则,在不影响市容管理大局的情况下,为商贩开辟一些经营场所。为此,市市政管理执法局起草了《占用公共区域设摊经营分类管理导则》,并鼓励各区执法局协调办事处,在条件成熟的区域搞试点,在非严管区路段,开放一些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早、夜市摊点,严格限制时间,合理规范管理。同时,加大对严重违章占道经营摊点的查处力度,该取缔的坚决予以取缔,有效保护合法经营商户,并在全系统开展了“文明执法年”活动,着力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文明执法行为,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十五、关于《美豪国际智能广场,请郑州市人民政府继续执行<关于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郑政﹝2004)15号)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的停缓建工程的整治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有关会议,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停缓建工程进行整治的通知》(郑政﹝2004﹞15号)文件,但由于有的烂尾楼存在的问题较多,涉及的问题方面较广,至今仍未治理完毕。
“美豪国际职能广场”涉及焦家门村民诉讼市规划局违法规划,影响采光、通风,涉及到国家赔偿,因此在省市两级法院历时十余年,至今未判,工程至今仍未复工建设。
经过多方协调,郑州美豪置业有限公司提出了“整体、连片改造新焦家门区域,从而启动停缓建工程‘美豪国际智能广场’的方案”使诉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省高院也同意协调处理。
十六、关于加大养犬条例实施力度,还广大市民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尽快改善我市狗扰民的建议
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大对违规养犬的查处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有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市养犬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执法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违规养犬专项治理的工作任务、查处范围、查处时段和区域等,并于8月18日在全市启动了集中查处工作。
在集中查处工作开始之前,市养犬办会同区养犬办、区执法局等部门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对各社区的养犬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在社区内公布了已办证犬只,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了违规养犬举报电话。市养犬办专门成立了专项治理督察队,不定期对各区执法局养犬管理执法进行督察。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规犬、收容流浪犬1357只。
十七、关于加快西流湖公园建设的建议
2008年,市政府将改造建设西流湖作为城市建设的十项重点工程之一,并成立了郑州市西流湖地区建设和保护工作指挥部,担负该区域建设保护工作的领导、决策、议事和协调职责。西流湖公园的开发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自求平衡、滚动发展的原则,采取分区开发、分步实施的方针,中原路至科学大道部分为一期重点开发区域,科学大道至连霍调整公路部分为二期开发区域,中原路以南部分为规划控制和重点保护地区。
目前,市西流湖公园建设项目部已委托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中原路以北、科学大道以南一期重点开发区域15.34平方公里区域编制完成了项目建议书待批,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都在有序进行。盆景园子项目已开工,11月开园;雕塑园子项目已作科研,预计年内将开工建设。
十八、关于加强郑州市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建议
一是实行水资源统一管理。目前,市内五区管理的自备井全部由市供水节水办公室统一管理,强化了市本级对水资源的管理。二是修订《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新条例吸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水法实施办法》、国务院460号令等较新的法规内容,注重结合实际,增加了可操作性,对非常规水源利用、地源热泵等领域进行了法规上的完善。目前已经完成了《条例》修订一审,二审,并报省人大待批。三是严格执行凿井取水许可审批制度。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停止审批新井,对管理的自备井按要求全部换发了新版取水许可证。四是坚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近年来,先后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规范水秩序,保护水资源”为主题的水行政执法百日大行动和以“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为主题的水事秩序集中整治大行动。2008年元月,开展了城市规划区取用地下水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历时3个月,共排查可疑取水户376户,按执法程序正在立案查处。五是加强地下水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资源变化规律。全市已设立200多个地下水观测点,建立了地下水监测网络,按分区、分层、分质进行科学监测,建立了比较全面和完善的数据库。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地下水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详实的数据资料。六是建立地下水远程监控系统,提高水资源科学管理水平。在市区共安装了380套地下水远程监控系统,占全部管理井数的75%,彻底改变了多年来传统的、落后的、低效的人工抄表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提高了水资源科学管理水平。
十九、关于把近郊游列入郑州文化产业重点工程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大发展“近郊游”的工作力度,2007年市政府先后投入近两千万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为农家乐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市旅游局整合全市特色节庆活动和农家乐;免费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百万份,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了丰富的近郊旅游资讯;制定了《郑州市农家乐旅游管理办法》、《郑州市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规范》,评定了一批星级农家乐。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近郊游”和农家乐旅游的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展农家乐200余家,其中标准较高的达到了40多家,星级农家乐22家,新增直接就业人员1500余人,对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十、关于落实民族区、乡的财政优惠政策的建议
我市财政管理体制是2004年重新调整,按照目前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于我市财政体制针对县级是相对独立的,而市内区学校、城市建设等多方面都需要市级财政统一安排的资金,所以市内区的财政体制是根据事权来划分的。为维护财政体制的稳定性以及充分考虑民族区、乡的特殊性,目前宜暂时维持现行管理模式,待下一步调整财政管理体制时一并理顺。
为促进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市本级2007年、2008年每年支持在管城辖区内的郑州宇通公司企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2007年市财政安排300万元用于管城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 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市财政分别安排220万元、270万元、342万元、357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民族宗教界对外交流、宗教场所的管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清真食品管理、少数民族困难人员及地区补助,促进了我市少数民族事业、宗教事业的协调发展和民族的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