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对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09/2/9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8年10月31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宪召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8人,以33票同意,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份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突出劳动合同签定等重点,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劳动保障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劳动合同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在不长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会议指出,《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还不够深入普及;一些企业劳动合同签定率较低、合同内容不够规范;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有关制度还不够健全;政府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
  针对上述问题,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要以这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保障民生、维护民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该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
  (二)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在《劳动合同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尽快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牵头,发挥工会、工商联等单位的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积极组织劳动保障基层工作人员和企业劳资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构建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四)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劳动保障部门要把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重点,广泛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受理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大探索研究力度。要认真研究分析《劳动合同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完善相关机制,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六)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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