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宋柏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就我市与乌鲁木齐市缔结友好城市的议案作以下说明,请予审议。
一、乌鲁木齐市情况简介
乌鲁木齐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行政区总面积1.2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235.9平方公里,户籍总人口211.62万人。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中国段的西桥头堡,乌鲁木齐依托周边八个国家,形成了覆盖新疆,辐射中亚地区的多层次、多渠道的贸易网络。该市自然资源丰富,北有准东油田,西有克拉玛依油田,南有塔里木油田,东有吐哈油田,且地处准噶尔储煤带的中部,辖区内煤炭储量达100亿吨以上,被称为“油海上的煤船”。2007年,乌鲁木齐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82亿元,全年实现地方财政收入87.1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67.3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86.06亿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37.7亿美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2.39亿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373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251元。2008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19亿元,增长14.5%,完成地方财政收入62.94亿元,同比增长60.64%,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4.41亿元,增长54.88%;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0.2亿元;新批外商投资企业24家,合同利用外资1.70亿美元,同比增长164%;实际利用外资5105万美元,同比增长39%。
二、我市与乌鲁木齐市的友好交往情况
近年来,随着郑州、乌鲁木齐两市在经贸、旅游、文化等领域交流日益密切,两市均有将双方交流与合作向更深层次推进的愿望。2007年2月,以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市长乃依木?亚森为团长的党政代表团到我市考察,王文超书记、赵建才市长等市领导与乌鲁木齐市领导进行了友好交流与座谈。2008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在陆桥沿线城市领导第六次联谊活动上,赵建才市长与乌鲁木齐市代市长吉尔拉?衣沙木丁代表两市政府表示了缔结友好城市的愿望。2008年5月13日乌鲁木齐市政府来函,希望两市尽快商议缔结友好城市的有关事宜。
2008年9月28日经市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研究,按照“优势互补、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拟同意我市与乌鲁木齐市缔结为友好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