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李柳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汇报《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议案办理情况。
在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李刚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尽快制定<郑州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第084号)的议案,对此,赵建才市长非常重视,由主管副市长安排部署有关部门抓紧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法规出台,将管理规范化
长期以来,市政府对我市餐厨垃圾的治理工作十分重视。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政府规章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文(2008)17号),在通知中,明确了《郑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的制定计划。并责成市政管理执法局针对《办法》的制定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地讨论分析,并上报市政府。目前,市政管理执法局正在进行相关资料调研、考察、论证及文稿的草拟工作,计划年底之前完成文稿的草拟工作。草案经研究审核后,将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台《郑州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以此确保我市餐厨垃圾、城市垃圾和城市工程渣土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注重实践先行,将规章落到实处
为了尽快将全市垃圾管理工作驶入正轨,经市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最终确定,在金水区投资1800万元,结合金水区特点,组织多位专家反复论证,选址在龙子湖办事处任庄村鸿宝路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占地15亩,厂房、办公楼、车库、宿舍主体工程已完工,设备已安装调试。
三、抓工作后续,使垃圾管理工作细致深入
在现有工作完成的基础之上,市政府形成了下一阶段对于餐厨垃圾管理的详细计划。待相关规章颁布实施后,将责成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做好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并结合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城市垃圾管理工作。同时,分析我市的综合情况,督促其他各区尽快建设自己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使我市的垃圾管理机构成规模、管理办法成体系,确保我市餐厨垃圾处理工作得到有序管理,尽快实现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化回收利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