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9日)
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孙金献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2008年为民承诺“十件实事”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6人,以32票同意,0票不同意,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办理“十件实事”,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加快推进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三化两型”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迫切需要,是凝聚力量、改善民生、落实“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今年承诺的“十件实事”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办理工作扎实,成效也比较明显。会议指出,“十件实事”的办理工作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个别项目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抓好“十年实事”落实情况的检查、巩固和提高,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做实。根据“十件实事”办理进展情况,对完成的项目要做好“回头看”,搞好巩固和提高。对没有验收和完成的项目,要明确责任,限期完成。
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执政理念,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公共政策的制定、财政资金的投放都要更加关注解决民生问题,保证全体人民公平享受发展成果。
三、建立完善为民办实事的机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办理实效。要把承诺为民办实事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去。每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要认真调查论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提高透明度和针对性。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注重实效,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