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发表时间 : 2009/2/20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8年10月28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安排,9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11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成11个视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办理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视察情况,并结合平时办理工作,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汇报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01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有4件作为议案处理,其余97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310件。截止9月份,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8件,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共计415件。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6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407件(其中议案4件,建议403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3件;转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代表建议1件(与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办理);转交党群社团办理3件。
  8月29日,选工委向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提出议案和建议的180位领衔代表寄发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函》417份,截止9月10日,收到代表反馈意见151份,其中:代表满意的101件,占66.9%;基本满意的45件,占29.8%;不满意的5件,占3.3% 。从代表反馈意见看,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较为重视,办理认真、答复较快、效果明显,特别是对20件重点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办理效果,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6.7%。对于代表不满意的5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要求重新办理,截止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已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分别与代表见面,通报办理情况,并重新答复代表,代表们基本表示满意和理解。
  截止9月底,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件建议,其中4件已办结,并答复了代表。经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407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疏理,已经落实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13件,占27.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249件,占61.2%;因受政策和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45件,占11.1%。
  二、今年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快审、快转、快办。由于今年人代会开的较晚,留给承办部门办理的时间相对缩短。郝建生主任、白红战书记对办好今年的代表议案、建议工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抓紧疏理分类,及时转交。二是要提高议案、建议的办理质量,重点在代表满意率、办理落实率上下功夫。为做好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5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一府两院”和有关承办单位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在会上,明确柴清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巩固全国卫生城市成果,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议案》、闫国起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完善<郑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议案》、巩玉梅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体系建设的议案》、李刚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议案》四件议案交市政府研究办理。时任市委常委、副市长赵瑞东在交办会上表示,要按质、按量、按时,义不容辞地完成办理任务,并尽快将4件代表议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20件重点建议,要作为重点办理。为此,市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重点建议办理的组织领导,与代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加强了对20件重点建议的督办,采取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与常委会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等措施,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重点建议。
  7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市政协还联合召开了上年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表彰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柳身对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把解决建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从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体现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建立了局(委)领导、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工作机构,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位副职分工抓,有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各委、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经主管领导核签,由主管副市长审阅签发后答复代表,答复比往年要快,答复质量有所提高。在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代表汇报,班子主要成员和有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做到了办理前明确要求,加强分析夯实办理基础;办理中确保质量,认真答复,切实履行职责;办理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如:对闫海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学南路打通工程与荆胡社区改造开发项目同步实施的建议”,郝建生主任在7月15日接待代表日活动中,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和有关委局对办理情况介绍后指出,大学南路打通工程,是2008年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之一。荆胡社区段整体拆迁已全部进行完毕,同时,南水北调、郑西高速铁路两项国家重点工程,也将占用荆胡社区的土地。因此,拿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拆迁建设规划,对于荆胡社区的长远发展意义非常重要。最后,郝建生主任对办理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要符合政策,特事特办;二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三要改善民生,促进发展。主任接待日后,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工作,立即组织成立了荆胡规划项目组,8月19日完成了荆胡社区改造开发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进入评审和公示阶段。大学南路打通工程进展顺利,各种管网已基本铺设完毕,现正在进行沥青铺设、道路绿化、路灯安装等工作,11月底有望顺利通车。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时效性、连续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建议办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以建议办理来推动和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从完善制度、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和落实责任方面下功夫,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办理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全流程微机化管理,始终坚持建议办理“三见面制度”,即办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办中与代表当面交流情况和办后当面答复代表,力求办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部门承办与领导协调相结合,保证办理渠道畅通;二是帮助协办与主动提办相结合,保证及时办结;三是依法纠错与审查把关相结合,保证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登记、分发、办理、催办、审签、查办、落实、答复、立卷、反馈和总结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台账,从而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执法局、交通局、财政局、人事局、规划局、公安局、房管局、教育局、文化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体育局、工商局和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严格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如:对王建树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居民区建设体育运动设施和场所的建议”,白红战书记在5月15日接待代表日活动中,认真听取代表和承办单位意见后指出,对代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好普查工作,掌握市区现有的体育设施分布及设置的底数;要认真研究,拿出科学合理的专项规划方案,提交市政府研究;要注意整合现有资源,分步实施,争取年内初见成效。针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市体育局利用政府投入、体彩公益金等多种资金来源,新建设全民健身路径5处,分别位于二七区大学路办事处中原社区、淮河路办事处绿云社区,惠济区刘寨办事处粮运社区,上街区中心路街道办事处鸿元社区,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陇海东路第三社区。目前已完成选址、器材招标等各项筹备工作,年底前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同时,大力推动“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将体育局所属场馆如市体育场、西区体育中心等,都免费或优惠向青少年学生开放和举行体育培训班,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在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改进办理方式,由“口对口”电话联系,变成“手拉手”共同办理,通过调研、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答复后,通过发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对一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进行专题研究,并由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当面沟通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来看,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认真、答复及时、效果较好。但是,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中重于书面答复,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不够积极,抓落实缺乏力度,在汇报办理工作时,过于强调客观原因,没有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二)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工作不够耐心细致,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过于简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不明确。
  (三)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由于个别承办单位人员调整,新同志对办理工作业务不熟悉,有的对基本的办理程序不清楚,以至影响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连续性和时效性。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有关机关和组织要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应与代表加强联系,增进理解,取得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和要求,力争达到代表满意。三是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逐年提高,有关承办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要有一个满意的解决和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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