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发表时间 : 2009/7/13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9年3月25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刘焕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决定(草案)》制定的必要性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以下简称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白红战主任的指示,研究室起草了《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
  二、《决定(草案)》起草的过程
  新一届常委会领导对《决定》的起草高度重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即要求研究室着手《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白红战主任对《决定》起草的指导思想、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作出了重要指示,根据白主任的指示精神,研究室认真学习领会了吴邦国委员长关于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总结了常委会以往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分析研究了新形势下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的任务和要求,并学习借鉴了外地市的相关经验,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数易其稿,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3月23日常委会党组会议、24日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意见,研究室根据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研究的意见,对《决定(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决定(草案)》。
  三、《决定(草案)》的主要内容
  《决定(草案)》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第二部分,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履职水平;第三部分,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第四部分,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质量;第五部分,加强廉政建设,树立常委会良好形象。
  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两个确保”,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正确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同时提出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和现代科学知识的学习,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
  关于加强能力建设,强调要坚持集体行使职权,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自觉维护、模范带头执行常委会决议决定。加强常委会组织建设,为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提出要坚持 “团结、干事、服务、创新”,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密切与省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常委会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严格落实工作制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
  关于加强廉政建设,要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牢记“两个务必”,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树立和维护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良好形象。
  以上说明,连同《决定(草案)》,请主任、各位副主任及各位委员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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