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6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和市委提名,现就提请任免张学军等5名同志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请审议决定。
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司法局局长刘金柱同志,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王广国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提请免去以上2名同志的职务。提请任命张学军同志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郑友军同志为郑州市司法局局长,王万鹏同志为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这次提请任命的张学军等3名同志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他们的工作思路清晰,组织领导能力强,是较为合适的任职人选。
张学军等5名同志的基本情况附有《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