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赵建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就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张学军等29名同志职务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2009年3月7日闭幕的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新一届领导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七条关于“新的一届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选举产生后,应当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规定和市委提名,特将张学军等29名同志任职的情况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决定。
本次提请任命的29名同志,是本届政府秘书长和29个政府组成部门的正职人选,其中继续留任26人,交流任职2人,提拔任职1人。这29名同志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平均年龄50岁,最小的43岁,体现了知识化、年轻化的特点。他们均在不同的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工作思路清晰,管理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是较合适的新一届政府秘书长及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人选。
张学军等29名同志的基本情况附有《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以上说明,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