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对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参考)

发表时间 : 2009/9/1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解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7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组织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志带领下,视察了新郑市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同胜和市卫生局有关人员陪同视察。视察组深入新郑市铁李村卫生所、新庄村卫生所、和庄镇示范卫生院进行了实地察看,认真听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意见建议。而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郑州市卫生局和新郑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就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座谈交流。通过实地察看、汇报座谈,视察组对我市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有了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密切党群关系,构建和谐健康社会的民心工程,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使我市农村卫生工作有了较快发展。
  (一)加强农村卫生机构建设。一是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市本级财政筹资1700余万元,为全市96所建制卫生院配置急救车辆和车载急救设备。二是推进农村卫生所标准化建设。2009年,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筹资7000万元,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新建1000所标准化村卫生所。新郑市村卫生所建筑面积均在100平方米以上,是以前的五倍。三是提高村卫生所医疗设备配置水平。利用省补助资金和市财政筹资近2400多万元,为1318所新建标准化村卫生所每所配备34种价值约2万元的诊疗和健康教育设备。四是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医疗保障难题,让更多群众得到更大实惠,市、县(市)、区财政计划投入4000余万元将新农合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封顶线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
  (二)方便农民及时得到医疗报销。根据新农合发展现状与群众需求,我市实行新农合市级直补,简化报销程序,让参合农民享受更加便捷的服务。经过大量前期工作,市卫生局制定下发了《郑州市卫生局关于启动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直补工作的通知》,按照先行试点、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于2月份正式启动新农合市级直补工作。县(市)、区农民在郑州市9家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可以在结账出院的同时领取新农合补助,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就医。
  (三)增强基层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下发《2009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大纲》等文件,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做出统筹安排。全年由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举办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县(市)、区新农合乡级经办人员,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村卫生所人员等各类培训班六期,培训2650人。二是制定下发《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基层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级以上城市医疗卫生机构下乡服务队,对农村医务人员进行传、帮、带,目前我市乡镇卫生院基本上都有副主任医师以上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中的执业医师和助理医师也得到增加。三是2009年拟公开招录550名大专以上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为基层输入急需人才。四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选定、考核办法,对履行公卫职责的乡村医生每年发放2400元的补助,极大地调动了乡村医生工作热情。
  二、存在问题
  视察组认为,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从视察的情况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也面临着四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仍显不足。目前实行乡镇医疗机构由县级管理,农村卫生事业的补助也主要由县级承担,但是县级财政是各级财政中最薄弱的一级,不能按时兑现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同时,农村卫生投入历史欠账多,仍要进一步提高资金方面的补助水平。例如,我市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村医,每月给予200元的补助,由于补助标准低,村医仍将主要工作放在看病增加收入上,公共卫生职能无法更好履行。
  (二)基层卫生队伍有待加强。农村卫生机构由于待遇低,缺乏综合管理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同时,一些基层医务人员由于学历低等因素,虽然经过培训,但医疗水平仍很难提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三)村卫生所管理关系没有理顺。村卫生所在责权利方面存在运行机制不顺畅、权利不明晰、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尤其是政府对村卫生所的投入如何管理,缺乏明确的规定。
  (四)监督管理存在一定难度。目前市卫生局负责新农合工作的人员仅有5人,而全市农村人口430万人,根本无法进行全面的督促、指导和监督,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
  三、几点建议
  (一)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体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经费足额供给。在加快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扶持,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健全新农合管理机构,加大执法力度,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采取措施提高村医的投入,建议根据村医公共卫生服务人数确定补助金额,同时,村民在村卫生所看病也可以直接报销,提高村医的收入。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为农村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是当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根本。当前,政府应尽快研究出台相应政策,采取得力措施鼓励、吸引大学生到基层医院就业。要切实改善农村技术骨干的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稳定农村卫生队伍。要组织城市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农村在职卫生人员和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制度,努力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推进乡村卫生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建有中心卫生院的乡镇,对村卫生所行政、业务、财务、药品、人事实行统一管理,对村医实行聘任制。尽快建立多层面参与的村级卫生服务工作监督考核考评机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管理权限,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逐步推进村医负责制,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合理规划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各县(市)、区应充分考虑现有卫生资源、城乡患者结构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将农村卫生机构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一布点规划,节约土地,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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