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8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
我委接到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郑州市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09计划(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于2009年4月15日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家和代表对《报告》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的基本情况
2008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审查批准政府投资项目共158项,政府投资97.08亿元(不含19项城建预备项目,政府投资4亿元)。其中:市财政拨款51.09亿元,政府主要融资平台融资45.99亿元。在市财政拨款中:预算内资金11.12亿元,预算外资金39.97亿元。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200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我市去年实际的政府投资项目达171个,总投资为87.3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0%,总体看,计划执行情况良好,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经济、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郑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对今年《报告》的总体评价
今年市政府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我市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报告》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宏观调控政策,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重要精神,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在项目安排上,体现了“以人为本、注重民生、突出重点、保国债、促竣工、保续建、促开工”的原则。
《报告》比较详尽地列举了2009年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情况及内容。根据我市跨越式发展新三年行动计划的目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2009年市政府计划投资总额为244.4亿元(市财政筹资155.7亿元,政府融资86.8亿元)。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67个,其中,农林水项目28个,政府投资10.08亿元;社会事业项目44 个,政府投资12.29亿元;政法项目19个,政府投资2.9亿元;城市建设项目76个,政府投资219.18亿元。今年政府投资规模是去年的2.5倍,具有额度大、公益性强等显著特点,符合中央加大投资拉动经济发展,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和我市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显示我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决心和信心。这些投资项目的执行和落实,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三、贯彻执行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几点建议
(一)要增强跨越式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战危机、保增长”的坚强信心。切实搞好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效应,增强拉动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确保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进一步维护投资项目计划的严肃性,树立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权威性。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一经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对调整幅度超过年度政府投资总额百分之十或新增的大中型政府投资项目,市人民政府应当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坚决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财政、审计、监察等机关要对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政府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分工协作、相互制衡的投资监管体系。要鼓励公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项目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止建设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造成项目总投资超概算或发生腐败问题。
(四)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通过公开竞争机制选择具有专业素质的代建单位,用经济合同以及法律手段来约束代建单位执行代建合同约定的代建任务。要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落实从项目建设到交付使用的各项制度。从源头遏制“超投资、超规模、超标准”的“三超”现象,努力消除“自建制”存在的一些弊端。
(五)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今年政府投资项目落到实处。要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重大机遇,筛选、上报一批符合国家资金投资的重点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建投、信托、地产集团等政府融资平台的作用;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渠道,确保各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六)完善政府投资工程的项目后评价制度。制定科学的政府投资工程绩效后评价指标体系,确立社会效益、财务效益等指标并进行细化,同时选择重大民生项目进行追踪问效,通过分析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投资工程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我市200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