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3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上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保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的委托,就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情况向本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市建筑市场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思路,深化行业改革,强化市场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1427家,其中总承包企业203家,具有国家最高施工资质的特级企业6家;勘察设计单位220家,建设监理等各类中介服务机构266家,全行业吸纳从业人员年均18万人,基本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专业配套、能满足各类工程建设需要的产业大军。
近三年来,我市建筑业完成施工产值保持了年均15%以上的增幅,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全市建筑业完成施工产值381亿元,同比增长17.7%;在建工程4188项,累计施工面积61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44%。2009年1至5月份,在金融危机影响下,我市建筑业仍完成施工产值209 亿元,同比增长2.7 %,建筑业保持了稳步发展的态势。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和安全监督、工程监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制度,并结合我市实际,以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办事程序。通过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奠定了基础。
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我市不断强化招标投标监管,改善管理方法,优化市场管理手段,相继制定了招投标工作程序、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积极探索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的应用,并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逐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连年实现应招标工程招标率100%,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100%,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同时有效地预防了建设领域腐败行为的发生。此外,还将勘察设计、建设监理、设备建材交易纳入招标范围,拓展了招标投标覆盖面。在交易服务方面,建立健全了从“入场交易登记、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队伍报名、评标专家抽取、开标评标服务”到“中标结果公示”的闭合式交易服务程序,并运用网络技术实现了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记录和公示。郑州市有形建筑市场星级化服务的模式,得到了省监察厅、省建设厅的认可,并在全省推广。由于交易过程透明,程序规范,省内焦作、漯河等地的一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也纷纷进入我市有形建筑市场进行交易。2008年进场交易工程963项,比上年同比增长9.3%。
建立完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禁无证、越级、超资质范围、挂靠和技术管理能力及装备水平差的队伍承揽工程。同时对在建工程的各方主体加强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转包和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专项治理活动,对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在依法处理的同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接工程或清出郑州建筑市场。通过专项治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遏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意识和依法建设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
——制定扶持政策和措施,保持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建筑业在我市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显著。当前,为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紧紧围绕“战危机、保增长”这一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制定和落实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一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把建设项目报建、质量监督、安全监管、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的审批时限,由原来工作日压缩为日历天,并为全市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使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发挥效益;二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加大对我市建筑业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承揽工程、评先评优、开拓市场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三是出台支持房地产开发的政策措施,对新开工项目应缴纳的墙改基金和劳保费用,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四是实行工程担保制度,通过市场手段有效规避工程建设风险,并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联动,实行差别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五是对我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企业和本地产品,提高我市企业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和各项措施落实,我市建筑业发展形势已趋于好转,截止5月份,建筑业施工产值由第一季度负增长,达到同比增长2.7%,预计上半年可达到8%的增幅,为实现全年建筑业发展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基础。
——转变监督模式,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遵循“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监督模式,我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范运作,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随着我市城市框架的拉大,城市建设规模迅猛发展,高新技术在建设工程中广泛应用,一些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特殊工程相继开工建设,对我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适应这种变化,我市从改革监督模式入手,调整机构设置,整合人力资源,强化监督深度,落实现场监理的质量责任。先后实施了建设工程质量三级巡检制度、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等制度,全面提高监督效能。与此同时,加大对住宅质量通病的治理力度,建立了工程质量投诉限时办结制度,制度实施以来共受理质量投诉156起,限时处理150起,结案率达96%。我市先后创国家土木工程设计施工最高奖“詹天佑奖”1项、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鲁班奖”6项、省质量奖“中州杯”57项和市“商鼎杯”71项;实现工程质量监督到位率100%,竣工工程合格率100%,竣工工程备案率97%。
——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努力做到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通过推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开展远程视频监控,强化工程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和技术交底等,全面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近三年来,在日常安全监督检查的同时,先后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20余次,累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21521条,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4154份,责令停工整改187项工程。在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场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建筑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近几年受监工程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0.5‰和0.08‰的安全生产指标范围内。与此同时,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广泛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2008年,创建省级文明工地66项,省“中州平安杯”25项。郑州市连续多年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先进城市。
——加强工程设计管理,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推广建筑节能,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市从设计环节入手,在逐步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制度、提高审图质量、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强力推行节能型建筑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审核把关;要求全市新建、改建、扩建的12层以下民用建筑推广利用太阳能,采取一体化设计与施工;率先在全国开展了民用建筑设计方案节能专项评审工作,受到省建设厅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此外,对新建建筑把工程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环节与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相衔接,实现建筑节能闭合式监督管理,同时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完善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扶持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发展;继续实行设备建材产品备案制度,向社会公布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艺目录;加大推散和禁现工作力度,推广使用可再生能源。2008年,全市评选出优秀节能民用建筑设计方案46个;推广使用散装水泥590万吨,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580万立方,同比分别增长13.46%和16%;推广使用预拌砂浆15万吨,实现了零的突破;节约标煤8.4万吨,减少粉尘污染2.4万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创综合效益3.4亿元以上。
——认真做好双清欠工作,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市自2003年开展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以来,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清欠防欠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一是不断完善投诉制度,畅通投诉渠道;二是做好关键时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督促拨付和发放工作;三是定期召开清欠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对重点、难点案件,采取联动制约措施,促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倡导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纠纷;五是对恶意讨薪的行为,由公安、信访等清欠联席成员单位联合予以严肃处理。清欠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清理拖欠工程款30.31亿元,清欠比例98.4%;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23亿元,受理投诉案件6800余起,涉及农民工8万余人次,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建筑市场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规范有序,建设工程质量稳中有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平稳运行,建筑节能稳步推进。但建筑市场管理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为使建筑市场的发展进一步规范,需从法律、法规方面予以保障,《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出台已久,已不能满足市场发展和工程建设的要求。二是由于我市建筑市场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使我市的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工程建设中仍存在虚假招投标、明招暗定、压级压价、合同履约程度不高、先开工后补办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建设领域市场责任主体信用意识淡薄,诚信经营和信用体系建设还任重道远。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制定政策和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三、今后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今年前五个月建筑业完成产值增长幅度明显放缓,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国家“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政策指导下,城乡一体化发展任务艰巨,基础设施需求较大,住房需求依然旺盛,工程建设发展仍具潜力,建筑业仍会保持较快发展的趋势。因此,按照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的思路,我市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理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完善法规建设。对建筑市场分割问题,将利用下半年政府机构改革之际,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解决多年来建筑市场管理中职能交叉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通过充分的调研和沟通,为《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修改做好基础工作,建立职责明晰、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发展新秩序。
(二)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招投标监管水平。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不断探索改进监管方式。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为重点,加强项目招标资格审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保证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实行招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加强中标后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发包双方合同履约及履行招标、投标承诺情况,打击虚假招标和发现招标活动中易引发履约纠纷的缺陷和问题,逐步提高招投标、评标监管水平;研究工程担保制度与招标投标的内在联系,探索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对合理低价中标法推广的促进作用。按照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的原则,推进有形市场建设,积极拓展有形建筑市场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提高建设工程交易的透明度,为建筑市场参与各方提供真实、准确、便捷的信息和服务。
(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助推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产业关联度高,就业容量大,加快建筑业发展对提高投资效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以来,河南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市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在市场准入、税收、融资、信贷、承接工程等方面向骨干企业倾斜,鼓励骨干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
(四)针对薄弱环节,实施重点监管。一是进一步理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体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对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统一监管;研究适应大型、特大型建设项目和村镇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消除监管盲区。二是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管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推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加大质量投诉处理力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限时处理质量投诉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和谐稳定。
(五)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强力推行建筑节能工作。一是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支撑,以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手段,以建筑节能工作为重点,在工程设计和建筑施工中,落实节能标准,严格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准入制度,推广新型节能建材和新技术、新能源的应用;规范化发展新型墙材,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二是在抓好新建建筑全面落实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要达到100%,市区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5%以上。
(六)实施闭合管理,加大建筑市场执法力度。继续推行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联合互动机制,强化双清欠工作、建设监察执法工作与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机衔接,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联动机制为手段,有效地抑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在抓好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执法检查,通过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应强烈的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
(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加快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按照 “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评价标准、统一法规体系和统一奖惩机制” 的“四统一”原则,通过政府启动、权威发布,实现信息共享,建立信用信息上报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建筑市场主体各方的信用意识;督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完善更新数据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各级主管部门和市场责任主体合理使用信用信息,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与企业资质管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担保、评先评优等相结合,营造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违法者受罚的良好机制。
最后,感谢市人大长期以来对全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全市建设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建设领域各项法律法规,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壮大和建筑市场规范有序为宗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