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黄保卫所作的《关于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以33票同意,2票反对,9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建筑市场的管理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建筑行业在经济发展和改变城市面貌,美化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指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建筑市场整体监管合力不够,存在政出多门、市场分割现象,建筑管理体制不顺,监管难以形成合力。建筑质量安全问题不容乐观,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小产权房等违法建筑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建筑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虚假招投标、明招暗定、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治理和规范,建筑领域诚信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市政府要抓住机构改革机遇,把建筑市场机制改革列入改革议程,进一步理顺建筑市场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建立我市建筑发展新秩序。
二、尽快修订《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我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经过十余年运行部分内容已经滞后,修订《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既是和上位法保持一致的要求,也是郑州建筑市场发展的现实需要,应尽快修订完善,确保我市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三、努力提高施工安全和建筑质量的监管水平。加大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确保我市“战危机、保增长”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不发生问题。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建筑质量和安全意识。
四、积极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把握市场开放与保护促进地方企业发展的关系,努力提高本市企业参与市场的竞争力,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积极营造健康良性的竞争机制。加强招标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程序,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五、坚决遏制违法建筑行为。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统一指挥、协调一致的执法网络,对证件不全,占压红线,小产权房和节能减排不达标的违法建筑进行综合整治,确保人民利益不受侵害。
六、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