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4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黄保卫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表决结果为: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44人,38票同意,2票不同意,4票弃权。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对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高度重视,把发展残疾人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措施得力,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会议指出,“一法一办法”在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对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残疾人就业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还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征收过来的保障金有些上划项目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相吻合,尚未做到专款专用;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还不规范完善等。为使“一法一办法”在我市更好地贯彻实施,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残疾人事业,充分认识残疾人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教育、就业、社保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财政投入,资金投入力度应随市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确保发展需要。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市政府要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关爱残疾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
3、进一步加大就业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抓紧充实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完善各种保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站,有针对性地开展残疾人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推荐就业工作力度;要广开就业门路,支持兴办发展残疾人福利企业,加大适合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落实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及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残疾人个人创业就业。
4、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力度。要依法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建议市政府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5、进一步加大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要加快完善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地方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对阻碍和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予以清理和整顿,确保现有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向市政府交办并负责督促落实,于年底前向主任会议汇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