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对郑州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的报告

发表时间 : 2009/10/29 来源:郑州人大网

(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审议参考)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人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19日至20日,我委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并特邀两位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共13人组成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旭彤、贾记鑫的带领下,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对于这次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非常重视,白红战主任、贾记鑫副主任多次过问,并提出具体要求。我委根据常委会领导的指示,认真做好这次执法检查的组织工作:一是执法检查前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问卷调查。内司工委提前一周组织20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残疾人开展问卷调查,问卷设置了16个残疾人保护相关问题,共印发1000份,收回有效问卷950份,经统计汇总,初步掌握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执法检查前开展了对检查组成员的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及《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并宣读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提出执法检查的具体要求,使代表增强了对该项法律、法规的了解,对此次检查活动的重点内容、检查方法及检查标准,做到了胸中有数。三是为检查组成员制作、发放了人大代表执法检查证。使执法检查成员佩带明显标志,履行代表职务,规范执法活动,增强执法检查的严肃性与检查组成员的责任感。四是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特邀了两位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参加了执法检查,使执法检查组人员更加广泛。五是认真落实人大机关“讲、树、促”活动要求。执法检查活动中,不要下级人大与政府陪同,轻车简从,直接深入企业用人单位与残疾人管理服务机构,调查了解情况。在执法检查的具体安排上:一是认真做好执法检查方案的制作。精心确定检查单位与检查内容,对中原区、二七区、经开区、管城区、新郑市五个县(市)、区的七个单位不同方面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力争做到重点突出、情况准确、覆盖全面。二是精心规划日程安排。两天的执法检查,坚持做到时间紧凑,安排合理,工作有序,检查深入。三是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方式。通过听取政府汇报、召开残工委成员单位和残疾人代表座谈会、重点抽查、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从不同角度掌握了不少第一手材料。四是做好执法检查后的意见反馈工作。认真收集整理了执法检查中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市政府做了反馈,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检查实效。
  总的看来,这次执法检查在市政府和残联密切配合下,领导重视、组织精心、安排合理、重点突出,在形式上又有所创新,使检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共有52.42万残疾人,占全市人口的7.2%。检查组认为: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一法一办法”的贯彻实施,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市残疾人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残疾人生活得到明显改善,残疾人事业得到了长足进展。
  (一)重视支持残疾人工作。市政府把加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6年,制定下发了《郑州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将残疾人工作进一步纳入公共服务体系。2007年,将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残工委职能。先后将白内障复明工程、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免费服药、危房改造、发放补助等扶残助残项目纳入为民办理十件事实之中。同时,把残疾人事业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充分保障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使残疾人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二)残联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和农村行政村均成立了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市、县(区)两级均成立了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哑人协会、智力亲友协会和精神亲友协会等五大类残疾人专门协会,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残疾人工作网络。目前,我市各级残联组织已经组建了一支3500多人,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队伍。
  (三)宣传活动日趋深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盲人节”、“聋人节”及“法律助残”、“青年支援者助残”和“手语推广”等多种方式的助残活动。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和残疾人自身的努力,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社会生活环境大为改善。
  (四)康复工作卓有成效。全市本级和县(市)、区均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社区、乡镇建立了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五年来,全市有55675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救助康复,白内障复明、精神病防治、听力助残和普及型假肢等康复工作成效显著。调查问卷统计显示,950名调查对象中,接受康复治疗的人有835人,占87.9%。尤其是白内障复明工程,2007年至2009年4月,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其列入政府“十件十事”中。截止今年一季度,全市已免费实施复明手术31000例。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五)扶贫和维权工作效果明显。通过出台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和措施,五年来,全市扶助37600名残疾人脱贫解困,贫困残疾人口比例下降了40.32%。市财政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实施危房改造项目,430户农村残疾人改善了居住条件。全市各级残联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把残疾人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免费为残疾人提供维权服务,五年来,我市未出现一起残疾人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事件。
  (六)教育和职业培训发展迅速。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均建立了利智学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0%以上。市属的高等院校均开设了特殊教育专业,残疾人高等教育进一步发展。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市确定了郑州市职工大学、郑州市劳动就业训练中心、郑州市电大等10所院校为我市残疾人职业培训教学点,免费为残疾人开设了电动车、手机等家电维修、电焊、汽车修理、电脑、玉雕、网上开店、特种养殖等30多个专业的培训。问卷调查显示,950名调查对象中,有903人接受过不同类型的免费职业培训,占95.1%。我市残疾人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形成。
  (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稳步推进。五年来,安排残疾人就业12000多人,残疾人保障金也由2005年的1000多万元,增加到了2008年的6000多万元。征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除了按照规定应上缴外,剩余资金严格按照《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做到了专款专用,都用来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就业或个体经营等项目。同时,市政府提倡、鼓励、帮助残疾人个体创业就业。2002年,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统一使用〈残疾人个体就业优惠证〉的通知》,为残疾人办理优惠证,减免残疾人个体经营者的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调查问卷统计显示,950名调查对象中,个体创业就业342人,占36%。
  (八)文体活动日益丰富。全市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免费开放,市、区及各县(市)图书馆均开辟了盲文和有声读物场所,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和综合服务设施开设了残疾人文体活动场所,并经常组织各类活动。广大残疾人的参与意识、竞技水平和身体素质不断提高,每四年组织一次的残疾人文艺汇演和残疾人运动会,涌现出了不少优秀特殊人才。仅体育方面,近几年来,我市运动员在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上共夺得36枚金牌、12枚银牌、7枚铜牌,并多次打破世界记录,为我市、我省及祖国赢得了荣誉。
  二、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由于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和残疾人自身条件或外部客观环境的制约,我市残疾人在劳动就业、医疗康复、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方面还存在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征收的残疾人保障金上缴市财政30%,这一规定不尽合理,不利于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上缴市财政30%的规定”,始于2000年,随着近几年,我市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发展迅猛。市财政收入已由2000年的46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260.4亿元。因此,再继续将有限的残疾人保障金上缴市财政30%用于其它项目,似显不妥。同时,也与《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中“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范围”的规定和2009年4月10日,省委、省政府下发的豫文[2009]80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实施意见”中“关于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财政投入”的精神不一致。二是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人员与经费不足。作为我市唯一的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编制不足,此外,在没有其他创收渠道的情况下,工资实行差供的财政供给方式,制约了该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功能的发挥。三是残疾人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由于受各种条件的制约和影响,残疾人就业岗位偏少,就业形势仍很严峻。调查问卷统计显示,950名调查对象中,有494名残疾人就业,占52%,未就业361人,占38%,未填写95人,占10%。另外,由于个别单位领导对残疾人工作认识程度不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仍有难度,还不能做到应收尽收。四是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完善。调查问卷统计显示,950名调查对象中,对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等无障碍设施情况,有380人认为方便实用,占40%。437人认为存在不标准、有障碍、不普遍等问题,占46%。无障碍设施的规划、管理与当前我市“三化两型”城市建设发展还不相适应。五是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与新形势下的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仍有差距。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一法一办法”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保障的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帮助残疾人,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残疾人工作进一步摆上议事日程,主动研究,经常过问,强化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的投入,保障发展需要。建议市政府尽快研究、取消我市“征收的残疾人保障金上缴市财政30%”的规定。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营造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增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
  (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加强对残疾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五)突出重点,提高工作实效。要从残疾人最关注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康复、教育、就业等问题着手,抓住关键环节,采取各种措施,解决典型问题,探索、研究、破解共性问题,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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