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秘书长龙同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以32票同意、1票不同意、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其作为构建平安和谐郑州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了法律的学习宣传贯彻,加强依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会议认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宣传学习有待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尚未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有待加强等。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宣传。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增强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执法守法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要明确宣传重点。《食品安全法》体现了预防为主、科学监督、严格责任、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导思想,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基本规范、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要认真宣传这些制度,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精神实质。要明确宣传对象。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等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同时,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能力。要针对农村制定专门的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方案,使广大农民在居住环境条件改善的同时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要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及时沟通和整合信息,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既要避免职责交叉不清,又要防止监管空白,确保监管工作统一、协调、效能,实现监管环节的无缝对接,确保各项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尤其要从壮大执法队伍,提高队伍素质入手,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切实履行好政府职责。加大对食品监督检测中心建设力度,为行政监管提供技术支持。
三、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责任定位,从源头抓起。市、县两级政府要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承担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以法定监管者为主体,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诚信经营。加强对日常生产销售情况的监管力度,增加日常监督抽查的次数和覆盖面,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坚决惩处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全市食品安全。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切实保障农村群众饮食安全。
四、本审议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负责督促落实,并向主任会议报告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