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关于郑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

——2009年10月27日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

发表时间 : 2010/1/22 来源:郑州人大网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知安排,9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组织120余名市人大代表分成11个视察组,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办理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工作进行了视察。现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视察情况,并结合平时办理工作,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供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汇报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173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初审并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有6件作为议案处理,其余167件转作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会议期间代表对我市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390件。截止9月份,闭会期间代表又提出建议9件,作为代表建议处理的共计566件。对以上议案和建议,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办理的代表建议3件;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560件(其中议案6件,建议554件);转交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代表建议7件;转交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代表建议1件;转交党群社团办理的代表建议1件。
  各承办单位对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办理认真、答复较快、效果明显,特别是对20件重点建议,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办理效果。8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与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分三个小组分别对涉及市政府局委办的50件代表建议、50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对承办单位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从今年代表对办理工作的反馈意见看,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6%。对于代表不满意的4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及时与市政府办公厅沟通,要求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市政府办公厅已组织有关承办单位分别与代表见面,通报办理情况,并重新答复代表,代表们基本表示满意和理解。
  截止9月底,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了代表。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9件建议,其中5件已办结,并答复了代表。经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557件建议和闭会期间提出的5件已办结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疏理,已经落实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35件,占2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367件,占65.3%;因受政策和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47件,占8.4%;代表所提建议因条件不具备,留作参考的13件,占2.3%。
  二、今年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提出要快审、快转、快办。为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4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召开“一府两院”和有关承办单位代表议案和建议转办工作会议,刘全心副主任、刘焕成秘书长,市政府张建慧副市长、张学军秘书长等领导参加会议,共同研究部署代表议案、建议转办工作。在会上,确定汪蕊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郑州市城市供水条例》的议案、岳德常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黄河湿地候鸟集中停歇地和越冬区域实施严格保护的议案、李刚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出台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议案、张会录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郑州市铝加工产业发展规划的议案、贾川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修订《郑州市农业投资保障条例》的议案、王宏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黄帝故里二期扩建工程的议案,6件议案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市政府副市长张建慧在交办会上表示,要按质、按量、按时,积极主动地完成办理任务,并尽快将6件代表议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确定的20件重点建议,要作为重点办理。为此,市人民政府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加强重点建议办理的组织领导,与代表加强沟通,认真听取并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采取多种措施把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工作部门加强了对20件重点建议的督办,采取听取办理工作汇报、与常委会执法检查相结合、与承办单位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等措施,督促承办单位办好重点建议。在上述督办活动中,我们组织部分议案、建议领衔代表共同参加,对一些单位的办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市政协还联合召开了上年度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表彰会议,10件优秀议案、建议和10名领衔代表受到表彰。同时,会议对2009年的办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荃对今年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把解决建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办理质量,以更高的标准圆满完成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任务。
  从组织代表视察建议办理的情况看,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体现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办理工作纳入了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市人民政府各委、局建立了局(委)领导、业务处(室)、局属单位“三位一体”的办理工作机构,明确了由“一把手”负总责,各位副职分工抓,有关处(室)具体负责办理,保证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实效。各委、局办理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经主管领导核签,由主管副市长审阅签发后答复代表,答复比往年要快,答复质量有所提高,答复格式比较规范。在代表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时,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向代表汇报,班子主要成员和有关处(室)中层领导干部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做到了办理前明确要求,加强分析夯实办理基础;办理中确保质量,认真答复,切实履行职责;办理后跟踪督办,狠抓落实。
  (二)完善机制,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充分认识到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时效性、连续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将建议办理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以建议办理来推动和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市政府各承办单位从完善制度、建章立制、规范工作流程和落实责任方面下功夫,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办理程序。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了代表建议办理全流程微机化管理,始终坚持建议办理“三见面制度”,即办前当面听取代表意见、办中与代表当面交流情况和办后当面答复代表,力求办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人民检察院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部门承办与领导协调相结合,保证办理渠道畅通;二是帮助协办与主动提办相结合,保证及时办结;三是依法纠错与审查把关相结合,保证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建立健全了登记、分发、办理、催办、审签、查办、落实、答复、立卷、反馈和总结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台账,从而保证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政执法局、交通局、财政局、人事局、规划局、公安局、房管局、教育局、文化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局、旅游局和工商局等单位严格办理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提高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三)加强沟通,增进理解
  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过程中,注重加强与代表的交流与沟通。在办理前,主动听取代表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原意和办理要求,办理过程中,改进办理方式,由“口对口”电话联系,变成“手拉手”共同办理,通过调研、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与代表进行沟通,主动邀请提出议案和建议的代表一起,深入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答复后,通过发送《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卡》等多种形式,征求代表对答复的意见。对一些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力求得到理解和支持;对于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进行专题研究,并由主管领导带队登门征求代表意见,当面沟通情况,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三、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总体来看,今年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办理认真、答复及时、效果较好。但是,仍存在有不足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别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在办理工作中重于书面答复,对于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工作不够积极,抓落实缺乏力度,在汇报办理工作时,过于强调客观原因,没有积极主动解决问题。
  (二)个别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与代表沟通不够,工作不够耐心细致,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或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答复过于简单,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措施、时限不明确。
  (三)从办理结果看,代表建议中所反映的问题落实解决的比例不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件数占60%以上。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对今后的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是有关机关和组织要加强对承办代表建议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办理工作程序,保证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二是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办前、办中、办后应与代表加强联系,增进理解,取得支持,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提出建议的本意和要求,力争达到代表满意。三是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逐年提高,有关承办单位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和研究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四是要增加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仅要给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而且要有一个满意的解决和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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