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大常委会公报正文

郑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表时间 : 2010/1/28 来源:郑州人大网

(2009年12月31日)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局长李和圈所作的《郑州市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和结构性减税等因素综合影响,我市经济形势严峻,部分企业利润降低,相关主体税种的税基缩减严重,税收收入上半年呈负增长态势。市国家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应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一是通过开展经济税源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管理风险分析,对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和受金融危机冲击较小的重点行业深入挖潜,确保了税收收入稳步回升;二是紧紧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目标,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积极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鼓励投资、扩大内需、刺激出口、支持产业升级,支持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在结构调整中合理转型;三是大量运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纳税人负担,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管环境。经过不懈努力,税收收入态势从下半年起实现逆转,市国家税务局组织税收收入223.68亿元,其中,市、县级收入49.33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还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税收计划指标制订不够科学,制订收入计划指标有层层加码现象,给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工作造成较大压力;二是税源管理、跨省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有待完善,市政府各部门与税务部门使用的社会经济指标口径还不够统一,涉税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还不够,不利于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税收分析;四是发票管理工作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发票犯罪已经呈现出一些新动向和特点,销售不开发票现象依然存在等。
  针对以上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科学预测收入潜力,合理制定税收计划指标。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合理的税收计划指标,在执行中应根据经济形势变化作相应合理调整,以促进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改善税源结构。市政府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税务部门要把结构性减税等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更好地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我市经济中的比重,努力培植骨干税源和增加新税源,从而改善税源结构。
  三、完善综合治税政府信息交流平台。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有关部门与税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建设,重点加强税务与公安、工商、银行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市政府要统一调度涉税信息传递工作,不断增强涉税部门协税护税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全面规范涉税信息的内容、格式,畅通传递渠道,充分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速涉税信息传递,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利用效率。
  四、加强税源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源归属。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与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按照纳税户籍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规范税源企业归属,促进我市形成税收管理区域清晰、政策相对统一、税收征管程序简化、易于操作的税收征管体系,从而强化区域企业税收征管和服务,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税源交叉问题,理顺纳税渠道和税收归属。
  五、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引起全社会对打击制售假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的进一步关注和深入了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主动索取发票、抵制假发票和识假防骗的意识。市政府要进一步协调税务、公安、财政、审计、金融等有关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各司其责、相互协作、联动执法的长效协作机制。

版权所有: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9890600 传真:0371-89890700

建议IE6.0以上 1024*768浏览 豫ICP备12024758号